推事
亚庇讯:两名被告的新冠病毒拭子检测结果尚未出炉,法庭再次使用手机通讯软体进行聆讯,审理她们的毒品案件。 审理此案的推事和主控官是透过手机通讯软体的视讯功能,与在甘拜园扣留中心的查案官及两名被告进行网上连线审案。 法庭并无纪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告诉推事控方尚未接获化验局的报告,要求择期过堂,建议两名被告的保释金各设在3000令吉
主页/亮刀恐吓泼漆闹事 4阿窿跑腿各罚8000 亮刀恐吓泼漆闹事 4阿窿跑腿各罚8000 (八打灵再也4日讯)涉嫌在哥打白沙罗围篱住宅区闹事及泼红漆的4名大耳窿跑腿,今日在恶作剧破坏及恐吓罪名下被控庭,4人在庭上皆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 4名华裔被告分别是刘顺益(28岁,建筑材料销售员)、林俊健(22岁,夜市小贩)、林国财(33岁,建筑材料销售员)及蔡凯贤(22岁,电线工人)。他们共面对两项控状
到金铺卖假金 妇女入狱20个月罚450 亚庇讯:妇女企图以假金饰欺骗金铺,结果被识破遭逮捕,她在法庭面控后承认罪状,遭判决入狱20个月,以及罚款450令吉或入狱2个星期代替。 33岁的被告是被控于2019年2月29日下午在甘拜园某金铺,企图诱骗一名34岁的金店的负责人购买她的假金饰,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同读。 罪成者在上述条文下,将判决最少入狱1年但不超过10年兼鞭笞,另可施加罚款
亚庇讯:在法庭被控蓄意致伤妻子的丈夫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1500令吉。 控状指45岁的被告于2021年4月26日傍晚在兵南邦碧华丽园某公寓单位,蓄意致伤42岁的妻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丈夫对妻子有猜忌而发生口角,当天家里的厕所水箱失灵,被告在修好后与妻子吵起来,拿起水箱盖想攻击妻子,但遭孩子阻止
(新山28日讯)2年前发生的“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轰动全国,24岁的女司机沈可婷被控危险驾驶,经过2年多审讯后,今日获得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推事是基于被告在事发时有系著安全带、没有超速,而且也有使用公路的权利,宣判她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 沈可婷是因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而被控
亚庇讯:于6月杪在社交网络上广传的“娃娃在路障辱骂交警”短片中的女商人,在法庭被控羞辱警员,她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控状指34岁的被告于6月1日下午在交警于甘拜园路设立的路障,羞辱一名49岁的伍长,以便让在场的一名39岁警长听见,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副检察司在被告否认罪状后,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
(江沙18日讯) 印裔男女在遗失大马卡后,报案谎称遇劫,今日遭警方以报假案的罪名提控上庭,两人俯首认罪,各面对800令吉的罚款,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 两名被告分别为来自和丰的莎米拉(22岁,油站员工),以及峇眼色海的沙罗尼(32岁,合约员工);两名被告互不认识,但却在遗失大马卡后,不约而同在同一天前往警局报案,谎称遭遇抢劫。 根据控状,女被告是在今年8月11日前往新沙叻警局报案时,指称当日下午4时10分从怡保下班返家途中,于新沙叻靠近板厂的候车站,被两名共乘摩哆的印裔男子抢走印有米奇老鼠图像的蓝色钱包
无线6月6日起准停播教育电视 通讯局:配合教育局新措施 (18:13) 教育电视(ETV)是不少香港人的童年回忆,但近年愈来愈少人透过免费电视频道观看教育电视。通讯事务管理局表示,由于经免费电视播放的教育电视节目收视率持续偏低,加上要配合教育局将推行教育电视服务新措施的时间表,故准许无线电视(TVB)由今年6月6日起,毋须再播放教育电视节目。 通讯局表示,经免费电视播放该等节目的收视率持续偏低(0至0.5点),料未来公众透过免费电视频道,在上课日定时收看教育电视节目的需求将会进一步下降;教育局经检讨后,认为教育电视服务应由2020/21财政年度起重新定位,不再局限于传统电视节目形式,为配合教育局推事教育电视服务新措施的时间表,通讯局认为无线须播放教育电视节目的安排,可在本学年于6月5日完结后终止
(马六甲24日讯)巫裔男子在警局当着交警面前,以粗鲁态度撕罚单,周三在爱极乐法庭面对2项控状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200令吉。 被告是45岁的祖海山,首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马六甲中央警区的交警服务柜台兼办公室,撕罚单并说出粗俗的话。 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在此条文下,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沙亚南20日讯)因没展示泊车固本而与女执法员发生冲突的华裔夫妇,在总检察署提出上诉后,从原有的14天监禁提高至5个月;其中女被告在闻判后更是大受打击,泪洒法庭;夫妇俩将在牢狱中度过这个农历春节。 这对“因小失大”的华裔夫妇为卢家豪(35岁)和陈细芬(30岁)是于去年11月26日,被推事庭判入狱14天及罚款3000令吉,不过总检察署不满此刑罚过轻,因此向沙亚南高庭提出上诉,要求加重刑罚,并在今日上诉成功,判决从原定的监禁14天,提高至5个月。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黄德明声称,此案攸关公共权益,且受害者是一名女公务员,而刑事法典第353(以暴行恐吓公务员和阻碍办公)条文的存在,就是要确保公务员执法时可获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