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0日讯)因没展示泊车固本而与女执法员发生冲突的华裔夫妇,在总检察署提出上诉后,从原有的14天监禁提高至5个月;其中女被告在闻判后更是大受打击,泪洒法庭;夫妇俩将在牢狱中度过这个农历春节。
这对“因小失大”的华裔夫妇为卢家豪(35岁)和陈细芬(30岁)是于去年11月26日,被推事庭判入狱14天及罚款3000令吉,不过总检察署不满此刑罚过轻,因此向沙亚南高庭提出上诉,要求加重刑罚,并在今日上诉成功,判决从原定的监禁14天,提高至5个月。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黄德明声称,此案攸关公共权益,且受害者是一名女公务员,而刑事法典第353(以暴行恐吓公务员和阻碍办公)条文的存在,就是要确保公务员执法时可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