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人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今日表示,按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个人取自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及香港或澳门来源所得,是属海外所得,每一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达新台币100万元者,应全数计入个人的基本所得额,申报计算基本税额与一般所得税额之差额,缴纳基本税额。 南区国税局查核某案件,发现纳税义务人甲君2017至2020年间陆续投保某保险公司利率变动型美元终身保险计10张,趸缴保费计217万美元,换算新台币约6665万多元,经查证结果,甲君缴纳的美元保费并非自其国内金融机构外币存款账户转账支付,而是甲君自境外某银行汇出多笔款项存入保险公司账户,共计217万美元,用以支付保费。 经该局请甲君说明其缴纳美元保费的资金来源及性质,甲君称其投资香港某公司,其自该公司历年获配的股利均未汇回国内,而系借由购买外币保单,并以美元缴纳保费方式,自香港直接汇出美元至保险公司账户缴纳保费217万美元
上海公司注册的公司市场准人和异动监控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注册前置行政审批制度。即在注册机关审查注册前,先行由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对公司的设立或公司营业的范围(或其中的某一事项)进行审批。这一制度曾经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的一项制度
一场交通事故发生了,交警在处理问题时,就要对双方的责任作出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是多久。无论对于大小型事故甚者是逃逸事故,出具的责任认定时间都是一样的吗?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说,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台中分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对寺庙的捐赠,须符合所得税法规定,方能列报为个人综合所得税的捐赠扣除额。 该分局进一步说明,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2目之1有关“捐赠”列举扣除额之规定,系指纳税义务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对于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之捐赠,其每一年度总额最高不超过综合所得税总额20%为限。但有关国防、劳军之捐赠及对政府之捐献,不受金额之限制
北区国税局中坜稽征所表示:为鼓励民众利用自然人或金融凭证、“健保卡+密码”申报综合所得税及税额试算服务确认回复,北区国税局特举办抽奖活动。凡设籍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市)、基隆市、宜兰县、花莲县、金门县、连江县(马祖)之纳税义务人,于5月1日至5月31日午夜12时前,利用自然人凭证或金融凭证、“健保卡+密码”完成10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者,即可参加抽奖,奖品有机车、智能手机等,共计261个奖额。另完成税额试算确认回复作业者,可参加商品礼券1000元抽奖,共计300个奖额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2013年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征,纳税义务人自4月下旬起会陆续收到税单,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呼吁民众如期缴纳,以免逾期受罚。税捐处表示,本期开征之税单系征收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之房屋税。 纳税人收到缴款书后,请仔细核对缴款书上所载姓名、房屋坐落地址、课税月数、税额、使用情形等是否正确
问:义务人对于移送机关(例如:南区国税局)开立税单之原因或课税金额不服,或认为不应缴纳该笔税款,却遭受行政执行而深感不满,不能理解为何向本署声明异议会遭到驳回。 资料点阅次数:1442 答:税务机关开立的税单,一旦合法送达即有执行力,如果义务人不服,一定要在税单上所载复查期限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果不满意还须向复查决定书上所载诉愿机关提出诉愿,如不服诉愿决定,并应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法院审理。 因此,应课多少税或该不该课这笔税款,应视上述救济程序之最终结果而定,并非本分署职掌范围
【MyGoNews萧又安/综合报导】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简称奢侈税)条例第5条第1款规定,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者,免征奢侈税。惟如取巧安排利用人头户登记买卖房地者,一经查获,除依法补税外,最高可按所漏税额处2.5倍罚锾。 该局最近查核发现,甲君自2011年6月起(即奢侈税条例施行后)持续于短期间买卖4笔不动产,假藉历次出售房地时,其名下仅有1户自住房地,巧取安排以形式符合免徴奢侈税规定规避税负
俄文翻译: Временное положение «О налоге на прирост стоимости земли» (в редакции 2011 г.)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关于梁锦开与朱梅其他案由一案,因义务人朱梅未履行(2005)番法民初字第672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梁锦开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3)粤0113执恢12号案立案执行。因朱梅(朱梅,女,1945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工业路62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向朱梅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朱梅立即履行(2005)番法民初字第6721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