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
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8号朱育德声请案(民事强制道歉部分),订109年3月24日上午10时至12时召开公开说明会,爰依规定核发旁听证,领有旁听证者始可旁听。 主旨:本院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8号朱育德声请案(民事强制道歉部分),订于109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2时,假本院宪法法庭(司法大厦4楼)举行公开说明会,爰公告相关事项。 依据: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13条第1项前段,并准用同法第33条第1项及宪法法庭旁听注意事项
一、台北捷运公司为公营事业机构,自1996年3月28日通车以来,已营运26年,共有6条路线,包含文湖线、淡水信义线、松山新店线、中和新芦线、板南线及受托营运环状线第一阶段,营运里程146.2公里,营运车站131个。除捷运路网本业外,另受台北市政府委托经营猫空缆车、台北小巨蛋、儿童新乐园。目前本公司设有20个处室、员工超过6300人,除持续稳固运输本业外,亦同步开创新事业、推动数位转型、发展生活事业、进行TOD物业开发等多元业务
2001年9月27日全文修正9月28日公布[编辑] 条文 在营区、舰艇或其他军事处所、建筑物赌博财物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万元以下罚金。但以供人暂时娱乐之物为赌者,不在此限。 长官包庇或聚众赌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后之“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免试入学超额比序─全国性竞赛参考项目表”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6年6月1日台教国署高字第1060053557号函办理。 二、为使竞赛内容与名称相符,自106年起将“环境知识挑战擂台赛”更名为“环境知识竞赛”,竞赛规则不变,爰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修正旨揭全国性竞赛参考项目表。 三、有关桃连区超额比序多元学习表现才艺竞赛采计原则,经桃连区入学推动工作小组于102年12月4日之会议决议:关于国际级及全国级竞赛之竞赛项目,依照教育部公告之竞赛项目为准
2001年1月2日增订1月17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慢车所有人、驾驶人、行人、道路障碍者,依本条例所处罚锾裁决或裁定确定,经通知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者,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慢车、行人及道路障碍等违规行为人,经举发裁决后,仍不缴罚锾者,为落实交通管理,爰明定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2005年12月9日修正12月28日公布[编辑] 条文 慢车所有人、驾驶人、行人、道路障碍者,依本条例所处罚锾裁决或裁定确定,经通知限期缴纳,届期不缴纳者,依法移送执行
【服役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选择】 为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有效运用役男研发专长人力资源,提升产业研发能力及竞争力,行政院“现行兵役制度检讨改进方案”中决议:配合兵役制度的调整,在保有国防工业训储制度优点及维护兵役公平之前提下,研修“替代役实施条例”,建立研发替代役制度,以取代原国防工业训储制度。 内政部爰拟具“替代役实施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赋予实施研发替代役法源依据,该修正案业于96年1月5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96年1月24日总统公布施行,研发替代役定自97年起实施。 役龄男子具备国内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校院硕士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兵役义务者,不限于预官(士)资格,不限于理工医农等相关科系,均得报名甄选服研发替代役
主旨︰检送桃园市政府111年“缘来,桃园幸福市”未婚公教同仁联谊活动行程表及报名表各1份,请查照并鼓励所属未婚同仁踊跃报名参加。 一、为扩大本市各机关(构)学校未婚同仁社交生活领域,增进良性互动、情感交流进而缔结良缘,爰办理旨揭联谊活动,活动内容摘述如下: 区、六艺展览坊,费用为新台币(以下同)950元,人数上限为32人。 2、“相遇云端幸福达阵一日游”(限35岁以下):111年8月13日(星期六), 桃园市青年体验学习园区,费用为1700元,人数上限为40人
配合“一般废弃物回收清除处理办法”修正,环保署为扩大一般废弃物再利用成效,爰公告“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方式”。 环保署表示,依据废弃物清理法第14条第2项授权,公告“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方式”,明文将原一般废弃物回收清除处理办法第34条第2项及附表所定之性质安定或再利用技术成熟之一般废弃物其再利用种类及管理方式,整并至本公告,包括厨余、水肥、废润滑油、废食用油,并将废铁、废纸、废玻璃、废塑胶、废单一金属料(铜、锌、铝、锡)、废天然或人造纤维布、一般垃圾及事业员工生活产生之废弃物等属性质安定或再利用技术成熟之类别一并纳入,以促进资源永续循环。
一、依据教育部108年12月13日台教社(四)字第1080182738号函办理。 二、为落实本土语言教学工作,提升全国教师闽南语、客家语拼音教学专业知能,并推广本土语言教育,爰办理本研习活动。 三、请贵校鼓励对闽南语、客家语拼音学习或教学有兴趣的教师、本土语言教学支援工作人员(支援教师),以及其他有意学习本土语言相关知识者参加,并依本权责核予公假登记
一、依据教育部109年3月19日台教师(一)字第1090041027号函办理。 二、为表扬对艺术教育具有贡献及服务绩效之团体与个人,奖励其对艺术教育卓越贡献、促进民间资源对艺术教育业务推动,爰办理旨揭活动。 三、本奖团体与个人之推荐,由各团体、法人、学校等列举具体事实及证明,依其层级向机关提出申请,各主管机关依推荐程序办理,不符推荐程序者不予受理: (一)全国性团体、法人及教育部主管之学校、机构,请于本(109)年5月31日前将推荐表及佐证资料函送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表演艺术教育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