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具
主旨:公教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选择递延 3 年缴付退抚基金费用之基金缴纳系统完成改版相关作业事宜,请查照。 一、依据本府人事处案陈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 112 年 1 月 6 日台管业二字第 1121696216A 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缴纳操作系统(单机版)”已完成系统改版,定于 112 年 1 月 10 日上线,请依案附“单机版新增育婴全额自缴作业功能说明”及“单机版育婴全额自缴资料汇入操作说明”(亦可迳至该会网站 [URL] 之最新消息下载),执行版本更新作业
一、疫情期间施行之“全民健保放宽户籍迁出国人纳保措施”原订于111年12月31日终止,考量旅外国人返国规划期程,经卫生福利部核定再予延长受理至112年6月30日止。 二、旅外国人户籍遭迁出,如先前已填具声明书延续健保资格至111年12月31日者,本署将主动展延其健保资格至112年6月30日止,毋须再重新申请。若无意愿继续参加者,请于112年6月30日前检附“退保申报表”及“疫情期间终止健保资格声明书”以书面申报,本署将于通知送达翌日起终止其健保资格,并停止计收健保费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财政部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忧心报税期间人潮聚集可能的风险,公告108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报期间全面延长1个月为109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会计年度采历年制之营利事业应在前揭期间填具结算申报书向国税局办理申报,如未依规定期限办理结算申报,惟在国税局填发之滞报通知书送达前已自行申报者,依所得税法第108条规定,应按核定应纳税额另征10%滞报金,加征之滞报金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最低不得低于1500元,另亦无法享有盈亏互抵之租税优惠。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6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经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全年所得额300万元,列报扣除以前年度核定之亏损100万元,课税所得额200万元,计算应纳税额34万元(200万×17%),惟因人员疏失于107年6月1日始办理结算申报,已逾申报期限107年5月31日,故无法适用所得税法第39条盈亏互抵之租税优惠,除核定应纳税额为51万元(300万×17%)补征税款17万元外,另按应纳税额加征10%滞报金3万元。
(一)家境清寒之学生,经老师认定或提供书面证明者可申请: 1.持有乡、镇、区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文件者。 2.家庭突遭变故,生活陷于困难,经学校导师认定,于申请表中家庭清寒状况字段进行书面说明者。 3.家境清寒,致有无力完成注册,或有学业中辍之虞,经学校导师认定,于申请表中家庭清寒状况字段进行书面说明者
一、各单位人员因公外出,如有大众运输工具可资搭乘者,应尽量乘用大众运输工具。 二、各公务车之使用,一律以公务为限,得支援以下用途: (一)出外洽公,参加会议或接送邀访之贵宾。 (二)教职员工生急病住院及特殊需要
第 一 条 本办法依志愿服务法第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订定之。 第 二 条 本办法奖励之志工为从事本县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时数一千五百小时以上, 持有志愿服务绩效证明书者。 第 三 条 志工符合前条规定,得填具申请奖励事迹表(附表一),检同相关证明文件, 于每年七月底前送志愿服务运用单位汇整推荐,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受理
一、有关申请日期认定疑义,查“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申请筹设休闲农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具相关文件,另“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审查作业要点”第4点亦有规定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应填具申请书,再查前开申请书中皆须载明申请日期。爰倘直辖市、县(市)政府于受理申请后,审查期间有请申请人办理补正时,申请日期仍应以原申请书登载日期为准;惟倘该申请案系经审查后予以退件驳回,则再提出筹设申请时即视为新申请案件,申请日期亦应以重新送件之日期为准。 二、有关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是否强制由所有权人签名一节,查民法第3条第2项规定:“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故可以印章代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由所有权人签名
(台中讯)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表示,迩来民众询问以持有未满2年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与他人交换其持有未满1年之都市土地,应否要申报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该局说明,依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2条1项规定,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都市土地,于销售时课征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但符合第5条规定者不包括之。假若不动产所有权人以持有未满2年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与他人交换其持有未满1年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都市土地,两人皆应申报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按本条例施行细则第25条规定,其销售价格,应以换出或换入之时价,从高认定。 又依本条例第16条及第17条规定,应在订定交换契约次日起30日内计算应纳税额,填具缴款书向公库缴缴纳,并填具申报书,检附缴纳收据、契约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申报
本会为依法设立、非以营利为目的之社会团体,以关怀、协助桃园地区老人、弱势贫困族群及学校并参与各项慈善救助;服务地方造福社会为宗旨。会员来自桃园市龟山区一群具爱心和乐爱服务乡里的各行各业善心大德。我们期待以关怀、爱心、奉献出发点,关怀社会弱势族群,提倡以爱心、温馨的实际行动,无私奉献于急难救助及贫困学童助学,使他们坚强自信乐观的迈向未来新的生活
1学期成绩单2户口名簿影本3会员证、印章4高中以上加学生证影本。 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一、凡本会会员入会满一年以上,会员子女就读台湾省境内各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者(就读享有公费学校者恕不受理,五专前三年视同高中,每位会员限申请子女一人)。 二、学期总平均符合下列者:1大专85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