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境清寒之学生,经老师认定或提供书面证明者可申请:
1.持有乡、镇、区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户证明文件者。
2.家庭突遭变故,生活陷于困难,经学校导师认定,于申请表中家庭清寒状况字段进行书面说明者。
3.家境清寒,致有无力完成注册,或有学业中辍之虞,经学校导师认定,于申请表中家庭清寒状况字段进行书面说明者。
4.家长非自愿性失业经济顿失依靠,经学校导师认定,于申请表中家庭清寒状况字段进行书面说明者。
( 二)对科普或环境文化保护具热忱学生:曾参与校内或校外环境/文化保护活动或课程,经学校导师认定,于申请表中进行书面说明者。
1.在校品格表现:行为表现良好,且(销过后)不得被记小过以上之惩处,经学校导师出具证明者。
2.在校学习表现: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平均必须达 70 分以上,并检附书面证明。
( 四)申请奖学金之国中学生,需全程参与此奖助学金举办的达达魔法科学营课程,不克参与者,视同放弃资格。
( 三 )学生申请基金会奖助学金,应填具申请书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受理基金会奖助学金之申请,应先由导师初审并加注意见,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以学校为单位,连同全部申请文件于申请期间内,至线上系统申办。
四、补助名额及金额:
(二)国小在校生每学期每名奖助学金 3000 元,国中在校生为每学期每名奖助学金 4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