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
新闻稿-遗产税没有全部缴清,也可以先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喔! 遗产税没有全部缴清,也可以先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喔!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之1规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时,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按法定应继分缴纳部分遗产税后,申请核发不动产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先行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以免因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遭地政机关列管及加收规费,且列管15年仍未申请登记而遭径行移至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 该局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之1规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必要时可以在缴纳期限内向国税局申请按法定应继分分单缴纳部分遗产税,缴清本身应继分分单之遗产税款后,即可核发不动产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再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登记。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过世,尚有配偶A君及育有B君、C君、D君及E君等4名子女,继承人共5人,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缴纳期限为103年9月10日,因继承人间尚有纷争未解决,无法一次缴清遗产税,为避免因逾期未办理不动产的继承登记而遭地政机关列管及加收规费,A君本人可以在103年9月10日的缴纳期限前先向国税局申请分单缴纳部分遗产税,按A君应继分(1/5)计算分单之遗产税额为20万元,A君在缴纳20万元后,即可向国税局申请核发不动产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据以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但就其余分单差额80万元部分,仍为连带债务,且在全部应纳税额还没缴清前,不可以办理遗产分割登记或处分、变更及设定负担登记
总机构在中华民国境外之营利事业,依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财政部核准或核定,其所得额按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百分之十或百分之十五计算,其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依同法第九十八条之一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应由营业代理人或给付人扣缴者,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所得额扣取百分之二十。 总机构在中华民国境外之营利事业,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国际运输、承包营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或出租机器设备等业务,其成本费用分摊计算困难者,不论其在中华民国境内是否设有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得向财政部申请核准,或由财政部核定,国际运输业务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之百分之十,其余业务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之百分之十五为中华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所得额。但不适用第三十九条关于亏损扣除之规定
注册公司开发票违反注册公司税务局登记注册规定虚开发票严重处罚,为惩戒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 经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取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26.78万元; 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11.3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38.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18.39万元的行政处罚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2月3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周登高主持召开县政府2023年第一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两会”精神,研究了《2023年市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2023年政府工作要点》《2023年重点项目清单及考核办法》《2023年政府性项目(第一批)县城投集团2023年11个经营性项目及县竹乡公司1个经营性项目》《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及任务下达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项目为王”的核心理念,全面开展责任单位的考核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按时间节点每月开展跟踪调度,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督查督促,继续坚持月调度、季点评、年度述职的制度;要应纳尽纳,各部门主动申报,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要全面掌握,跟踪项目进展;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大力发扬“挺抢”作风,做到全力有为,全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共同为全县新年度的重点项目建设作出突出的贡献
税负率的定义是什么?企业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为增值税税负率和所得税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档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偷鸡不着!协议由买方支付奢侈税,还是被“追税”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财政部国税局表示: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简称奢侈税)条例中所称“销售价格”,系指销售货物或劳务时收取之全部代价,包括在价额外收取之一切费用,故买方支付卖方之奢侈税税款,系属卖方收取价金之一部分,应计入销售价格计算。 举例来说:许君于2011年7月19日取得并完成移转登记之土地,2011年10月12日订定销售契约以5000万元出售,持有期间在1年以内,许君乃于同年11月11日以销售价格5千万元依税率15%计算申报缴纳奢侈税750万元,惟查买卖双方除签订买卖契约书外,另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买方支付卖方因系争土地买卖所产生之奢侈税税额750万元,则该笔协议由买方支付之奢侈税,依照奢侈税条例规定,仍应属卖方收取价金之一部分,应计入销售价格课征奢侈税,所以许君申报销售价格应为5750万元,依税率15%计算奢侈税为862万5000元。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奢侈税条例第2条第1项第1款、第4条第1项、第8条第1项及财政部2014年4月21日台税财产字第10300025640号函释规定,不动产奢侈税系由卖方负缴纳义务,按其销售时收取之全部代价课征,所以不论买卖契约是否载明买卖价金有无包含奢侈税税款,或有无另协议由买方支付(补贴)卖方应纳之奢侈税款,只要是由买方支付或补贴卖方所应缴纳之奢侈税款,均属买卖对价之一部分,应依规定计入销售价格课征奢侈税
转让房地产收入为外币的,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导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十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十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精神。但实践中,过度的“自由”,恰恰隐藏着更高的法律风险。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并进行工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