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
辅大法律系助理教授邱晨昨(27)日质疑,纳保法施行细则第3条规定的基本生活所需费用计算方式有逾越母法之嫌,限缩了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的保障范围,尤其是单身、小家庭根本无法享受“立法美意”。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昨日举办“2017年新世纪税务问题研讨会”,KPMG会计师陈志恺表示,纳保法第4条规定,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不得课税。 至于“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由中央主管机关参照主计总处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60%定之
个人将房屋无偿借与朋友住家使用应订立无偿借用契约及办理公证才不会被计算租赁收入唷!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接获民众询问自己将其自有房屋无偿借与朋友作住家使用并未收取租金为什么仍被国税局计算租赁收入? 该局表示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第4款规定将财产借与他人使用除经查明确系无偿且非供营业或执行业务者使用外应参照当地一般租金情况计算租赁收入。又依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6条第2项规定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第4款所称他人指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以外之个人或法人;且依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88条规定将财产无偿借与他人使用者应由双方当事人订立无偿借用契约经双方当事人以外之二人证明确系无偿借用并依公证法之规定办竣公证。所以个人将房屋借与朋友供住家使用如系无偿借用为避免被计算租赁收入归课个人综合所得税记得须订立无偿借用契约经双方当事人以外之二人证明确系无偿借用并办理公证
2020年07月108守护街猫计划专户 收入明细-- 捐款可以抵税,依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款,捐款总额在综合所得总额百分之二十以内将可列举扣除。捐助者可将捐款收据保存下来,隔年五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凭此收据列举办理减免税金。 101年5月要申报要10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是以1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所得为征收内容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第一条规定,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上述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解答:考虑到实践中从事成产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断纳税人标准的做法, 将一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 同时考虑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性质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200818109年8月14日前申请适用境外资金汇回专法,可享优惠税率8%,请把握期限! 境外资金汇回专法自108年8月15日施行迄今将届1年,适用首年优惠税率时限也进入倒数阶段,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在今(109)年8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营利事业登记地国税局以亲送、邮寄(以邮戳为凭)或个人网络线上申请适用专法,且在核准期限内汇回资金者,即可享有优惠税率8%课税。 该局补充说明,申请适用专法课税之案件免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所得税法规定(即一般所得税制)课征所得税或基本税额。另汇回资金进行实质投资完成后还可申请半数退税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自104年度起,非小规模之独资合伙营利事业,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决)结算申报时,应以其全年应纳税额之半数,减除尚未抵缴之扣缴税额,计算其应纳之结算税额,于申报前自行缴纳;其营利事业所得额减除全年应纳税额半数之余额,应由独资资本主或合伙组织合伙人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类规定列为营利所得,依所得税法规定课征综合所得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最近有纳税义务人因遗产税漏未申报债权而受处罚的案例,该债权系死亡前已申请核准尚未领取的退休金,被继承人配偶当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误合并申报被继承人退职所得,惟该退休金系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向雇主申请核准,死亡后雇主才发放给继承人受领,就死亡时点来看,被继承人死亡前即已具领取退休金的权利,该退休金自属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即属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应申报的债权,应并同遗产税申报。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近年查核诊所收入时,发现有负责人利用诊所受雇医师、员工分散其执行业务所得,以达降低个人综合所得税高额累进税率,致生逃漏税之结果,遭国税局补税并裁处罚锾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股送0.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10股送5股; ●本次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26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2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5日。 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3154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315470.5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你好 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财务核算与税务是怎么规定的,会计和税法是否存在差异?带着这种疑问去学习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与税务处理: 财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