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1月9日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申报高新技术认定评定需要长期有效的筹备.以便增进高新技术认定评定的成功率有必要按照企业的真实情况尽快确立详尽全面的规划而不要反复考量审核的材料。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还有这样的"好处": 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成都高新区高企的认定条件|高企认定补贴是多少钱?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衡量一个企业的重要尺度。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本文摘要:克日,税务总局公布了一个增值税的新政策,5月1日起开始执行,税率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增值税最新政策5月1日开始执行凭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0年第17号),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根据浅易措施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修改以前曾经公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最新增值税税率表已经给大家整理出来了,赶忙收藏学习吧
三部门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按照《财政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收官进入倒计时。 两部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四个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销售不动产税率为11%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扩大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的规定,方便广大纳税人全面了解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为: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自2014年起,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租赁商铺的税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营业税: 1、一般纳税人,月租金收入未达到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2、一般纳税人,月租金收入超过3万元(含3万元)但不足5万元者,按其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3、小规模纳税人的房屋出租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二、房产税: 1、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产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1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