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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了增值税忘了缴附加税?不缴要出大问题! 还分不清真假发票?三招教你审发票! 国家为了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2020年4月26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办〔2020〕11号),提出“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即以2020年初全市高企总数215家为基数,经过5年努力,到2025年全市高企总数达430家,力争突破450家。 问题1: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解答1: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问题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有哪些? 解答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主要有8大类,分别是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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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有人说,目前契税税率多在1%-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08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176000.00元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该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事实上,当前人们在购房时的实际契税税率为1%至2%,那么这是否意味着9月1日之后购房需要增加成本?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其实这种担忧完全可以打消
好消息好消息,新出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终于来了。这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之间,月销售额在10万及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之间,原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缴纳的增值税减按1%进行缴纳,这个是非常好的政策,这就是延续了我们国家想要大力发展经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 13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税务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通告》,内容包括: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税项其他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此减征优惠。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上述减免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