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土地
为使全体国民居住于适宜之住宅,且享有尊严之居住环境需要
为使全体国民居住于适宜之住宅,且享有尊严之居住环境需要,中央主管机关应衡酌未来环境发展、住宅市场供需状况、住宅负担能力、住宅发展课题及原住民族文化需求等,研拟住宅政策,报行政院核定。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依据中央住宅政策,衡酌地方发展需要,拟订住宅施政目标,并据以研拟住宅计划及财务计划,报中央主管机关备查。 中央主管机关应依据住宅政策、衡酌社会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产业、人口、住宅供需、负担能力、居住品质、中央及地方财政状况,并参考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住宅计划执行情形,拟订住宅计划及财务计划,报行政院核定
五股区水碓景观公园每到花季总是吸引大批游客前往赏花驻足
五股区水碓景观公园每到花季总是吸引大批游客前往赏花驻足,公有停车场停车位一位难求,养工处透过“新北美乐地”专案,成功将公园附近步行约11分钟、位于水碓三路上的一处闲置市有土地打造为约0.2公顷的停车场空间,满足附近居民及游客停车需求。 养工处指出,五股区水碓三路芦洲分局德音派出所附近一处市有土地过去长期遭民众占用、丢弃垃圾,导致环境观感不佳,经与当地里长及民众不断宣导及劝告后,成功将占用物排除,并将此空间活化作为停车场使用。 养工处表示,本次活化的土地面积约0.2公顷,经邀集交通局等单位共同合作,结合原斜坡地形灵活运用有限空间,增设T杆照明灯及标线警示,创造出汽、机车共20格停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