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第6次临时会(109年03月09日至109年03月11日)
第12届第3次定期大会(109年05月08日至109年05月19日)
主旨:办理金门县109年度“都市计划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与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换作业”之交换标的公开投标及开标作业。
依据:依“都市计划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与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换办法”第11条规定。
交换标的之标示、面积、公告现值、权利状态、使用现况等,详如公有土地清册。
投标资格:经本府审核通过,领有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交换资格证明书者。
投标时间:109年10月05日(星期一)上午8时至10时止。
开标时间:109年10月05日(星期一)上午10时。
地点:金门县政府大礼堂会议室(正门大楼服务台后方)。
开标方式:采现场投标及开标,当事人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应检附文件,请参照“都市计划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与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换办法”第12条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项,悉依照“都市计划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与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换办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