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订定发布“租税协定税务用途资讯交换作业办法”,我国即可与他国洽签主管机关协定(CAA),配合CRS金融机构尽职审查,规划2020年可进行首次交换。
据了解,财政部已向租税协定国且承诺CRS自动交换、约23个国家洽询意愿,“有一半回应”。
“租税协定税务用途资讯交换作业办法”12月9日生效施行,我国与租税协定国可进行租税资讯交换,除过去的个案税务资讯交换,还可自发提供、自动交换。例如我国今年11月16日订定发布的金融机构尽职审查作业办法,若完成后要与其他国家进行自动交换,须与其他国家签署CAA,因此在我国政府同步进行下,规划最快2020年可进行首次交换。
目前我国签署的全面性租税协定约有32国,包括星、马、纽、澳、日、加等国,而其中又有“承诺”CRS自动交换的国家约23个,据了解,财政部已洽询各国意愿,“而有一半有回应”。
财政部官员指出,与各国洽签CAA双方还有许多项目须确认,例如交换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同时,国别报告也可进行自动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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