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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一名已婚警察带着印度尼西亚籍情妇到警察营地偷情,被捉奸后还试图狡辩,谎称情妇是明媒正娶的妻子。事后查出该印尼籍女子是非法外劳。 据《中国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本月22日晚上7点30分,地点是雪州蕉赖联邦后备队的警察营
行政院为办理全国财政业务,特设财政部(以下简称本部)。 第三条 (首长、副首长之职称、官职等及员额之设置) 本部置部长一人,特任;政务次长二人,职务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常务次长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四职等。 第四条 (幕僚长之职称及官职) 本部置主任秘书,职务列简任第十二职等
“十四五”时期全市投资超百亿元的旅游项目有两个在金山区。在近日举行的金山区旅游发展大会上,金山区“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正式公布,将重点打造一个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品牌——金山如画;重点建设两个文化旅游高峰项目,即乐高主题乐园度假区和滨海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 “十四五”时期的金山区旅游新蓝图还包括:全面打造“3”条文旅发展轴线,即北部古镇民俗人文轴线、中部乡村文化生态轴线、南部海洋文化商务轴线;重点聚焦“4”个郊野生态公园,即廊下郊野公园、漕泾郊野公园、吕巷水果郊野生态公园和朱泾花海芳香郊野生态公园,通过旅游资源开发与文化内涵挖掘,使金山大地各类文旅特色充分彰显,形成以红色革命文化、绿色生态文化、蓝色海洋文化、金色民俗文化、炫彩工业文化为主要色彩标识的“五彩缤纷”全域旅游新画面
关键字:司法官法、宪法、法院组织法、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司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俸给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抚恤法、检察官改革协会 2008年6月检察官改革协会版本,实现国家司法权之主体,与一般公务员具上命下从关系者有异,法官与国家之关系为法官特别任用关系。惟我国关于法官制度立法,除宪法部分条文有所规定,分别散见于法院组织法、司法人员人事条例、司法院组织法、行政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俸给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抚恤法等法规,并无统一用之法典,基本上系将法官与一般公务员同视,并未能彰显宪法所特意凸显法官独立审判职掌之精神。司法官法草案分“总则”、“实任司法官之任用”、“司法官之职务守则”、“司法事务分配”、“司法官之职务监督”、“司法官之评鉴”、“司法官之考绩”、“人事审议委员会”、“实任司法官之适格审查”、“司法官之保障及俸给”及“司法官之训练及在职进修”、“附则”等,共12章,89条条文
逾260名会员公司代表,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前线市场销售、医学部门同业,一同参加了本会于一月十一日举行的网上《实务守则》导师培训工作坊,以了解本会《实务守则》修订后的条文,及对会员公司的影响。 会上,行业伦理及道德工作小组成员讲解了本会《实务守则》修订内容,该修订已于去年十月特别会员大会上,获全体会员公司投票通过。 行业伦理及道德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守则》,阐释宣传及教育资料的定义、内容规范,并辅以个案研究深入讲解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起草小组编著。2021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布,并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共计27章、655条,是人民法院适用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 本书从条文主旨、解释依据、内容解读、实践运用等方面对司法解释逐条进行深度解读
宪法法庭今(17)日,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等声请公职人员年资并社团专职人员年资计发退离给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社团年资处理条例)第2条第2款、第4条第1项、第5条第1项第1款、第2款及第7条有关扣除公职人员已采计社团专职人员年资,按扣除社团专职人员年资后之年资重行核计退离给与,以及令领受人或其经采认之社团专职年资所属社团返还溢领退离给与等规定解释案,作成宪法法庭112年宪判字第3号判决,并判决上开规定均合宪。 铨叙部表示,过去社团专职人员年资并计公职人员退休年资,自始欠缺法律依据,而社团年资处理条例的实施,正是为了匡正过往时代的不法秩序,促进落实转型正义的宪法上重大公益,并回复公务人员退休年资采计的公平性,且相关规定的手段与目的间具合理关联性,因此,对于今日宪法法庭所为社团年资处理条例系争条文均属合宪之判决,铨叙部敬表赞同与感谢。 铨叙部进一步表示,本次判决对于目前仍在进行之追缴溢领退离给与相关诉讼案件,将有正面助益,未来仍将依该判决之意旨,依法进行后续相关诉讼,以落实社团年资处理条例立法目的及转型正义之要求
第29届学生会学生议会于2021年7月30日通过制定“学生公民投票法”,赋予学生会会员创制、复决权。 本会会员依该法可提出学生公投案,亦可参与连署、投票。 针对学生会学生议会通过之自治规章、条文进行再次表决
其实法令并没有规定劳资双方可约定无工时上限的责任制,因此一般公司如果声称员工是采用责任制,绝大多数可能都会违反劳基法规定,不过有部分适用劳基法第84-1条规定的特定工作者(最常见的例如保全、照顾服务员或空服员等),经过双方签订书面契约约定并向主管机关核备后,是可以不受部分劳基法条文的规范的(但还是有工时上限)。 是否可要求员工在一定期间内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雇主要求员工任职未满一定期间离职就须支付违约金,这就属于“最低服务年限”的约定,雇主须遵守劳基法第15-1条的规定,主要会审视老板是否有帮劳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负担该培训费用,并提供员工一定的补偿,详情可参考“到职未满一定期间,离职要付违约金合理吗?”。 员工离职之后,可以要求他不得从事类似的工作吗? 如果劳资双方约定劳工在离职之后不能从事在原公司相似的工作或甚至不得在相同产业任职,法令上称为“竞业禁止条款”,这样的条款主要是为保护各个事业单位之营业秘密与其他合法利益,但雇主与员工约定时须遵守劳基法第9-1条规定,才是合法的竞业禁止约定喔,详细说明可参考“为什么老板可以要我转换跑道?浅谈竞业禁止条款”
《反家庭暴力法》出台,这对长期受家暴受害人筑起的坚固安全的保护正式发挥作用。 作为一名专注于婚姻家庭的律师来说,基于多年来的家庭暴力法律实务体会,我仅就反家庭暴力的一些证据方面的问题做个梳理。 关于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