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税
109年校园租税小达人-你学习我奖励活动 起跑啰! 金门县税务局为落实校园租税教育,培养学生诚实纳税观念,今年持续推出“校园租税小达人-你学习我奖励活动”,以学生自我学习方式,提升学生对我国租税制度及税务常识基本认知,并确立守法纳税及纳税者权利保护之正确观念,活动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奖品计1760份名额,欢迎师长、家长共同参与,学生踊跃参加。 税务局说明,参加资格对象为本县国中及国小学生,分为国中组及国小组,国中组为7年级至9年级学生;国小组为4年级至6年级学生。活动方式说明如下: 登录学校、班级、学生姓名、身份证字号及连络电话
立法院会6月19日三读修正通过产创条例增订第10条之1,为鼓励企业投资智慧机械及5G,当年度支出金额达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得以当年度抵减率5%,或分3年抵减率3%,抵减应纳营所税额。 行政院提案指出,因应工业4.0的产业升级浪潮,“智慧制造”已成为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并搭配新一代5G行动通讯技术发展,智慧升级、数位转型工作,已成为现阶段产业政策的重要目标;为回应产业界诉求,把握产业投入智慧化的关键时刻,因此提出产业创新条例增订第10条之1条文。 行政院指出,修法将采智慧机械3年、5G 4年的短期投资抵减优惠措施方式,鼓励业者投资;借由租税诱因,使已达数字化的大型厂商,加速迈入智慧制造,并使广大中小企业加速导入数字化,大幅提升产能、透过智慧加乘效果,带动相关产业扩大投资
※历史法规系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后法规修正之历次完整旧条文。 会计师持续专业进修内容涵盖如下: 一、会计师法与其相关法规及实际案例。 二、会计师之法律责任及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农业主管机关核发之农业使用证明书有二种,一种为“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另一种为“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如果取具之农业使用证明书属于“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者,应另检具都市计划主管机关核发该土地符合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之证明,始可申请适用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该局指出,依据农业发展条例规定,依法编定为农业用地,并作农业使用者,可以依该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张贴者:2013年7月21日 下午8:39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已更新 2013年7月21日 下午8:39 ] 财政部本(19)日发布令释,未设管理人之公同共有土地,部分共有人于地价税缴款书合法送达后申请分单缴纳,如其公同共有关系所由规定之法律或契约定有公同共有人可分之权利义务范围,经稽征机关查明属实者,准就该申请人(潜在)应有权利部分分单缴纳,惟依法各公同共有人对全部应纳税捐仍负连带责任。上述分单缴纳税款之限缴日期,以原核定限缴日期为准。另原缴款书既已合法送达,且该核课行政处分与法并无不合,应不再重为行政处分
民法成年年龄下修至18岁,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副总经理施淑惠说明,税法中对于成年的认定并未有特别规范,故准用民法规定办理,建议纳税者应留意民法修正造成的租税法令相关适用影响,以维护自身纳税权益。 由于个人是否成年,是判断其有无完全行为能力之的准,故税法相关条文中有以“成年”或“未成年”为适用要件者,今年起都会受影响。 例如于112年度中满19岁(成年当年度仍可由纳税义务人申报扶养)的成年子女,若未符合在校就学或无谋生能力等条件,不得列报受扶养亲属免税额
主持教育部、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教育厅、拉斯维加斯登录网站3133等各级课题多项,参与国家社科、自科、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等各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二部、参写专著二部,参编教材三本;在《管理世界》、《财贸经济》、《财政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被全文ISTP检索。 参加国际公共管理学年会、中国税务学会研讨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海峡两岸租税研讨会等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多次
又到了5月报税季,108年度综合所得税有什么报税新措施呢?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帮大家整理了“108年度综合所得税新制重点总整理”,让你快速掌握今年报税最新修法变革及不可不知的重要资讯。 今年申报10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时,有下列5大重点您一定要知道: 家有一老虽如有一宝,但照顾可不轻松,为减轻长期照顾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不论在家照顾、请人照顾或入住长照中心,只要符合卫生福利部公告“须长期照顾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得定额减除12万元并追溯自108年1月1日施行。但为租税公平,这项租税优惠订有排富条款,适用税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余按28%分开计算或基本所得额超过670万元者不得扣除
20200818109年8月14日前申请适用境外资金汇回专法,可享优惠税率8%,请把握期限! 境外资金汇回专法自108年8月15日施行迄今将届1年,适用首年优惠税率时限也进入倒数阶段,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在今(109)年8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营利事业登记地国税局以亲送、邮寄(以邮戳为凭)或个人网络线上申请适用专法,且在核准期限内汇回资金者,即可享有优惠税率8%课税。 该局补充说明,申请适用专法课税之案件免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所得税法规定(即一般所得税制)课征所得税或基本税额。另汇回资金进行实质投资完成后还可申请半数退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为促进实质投资,提升经济动能,产业创新条例第23条之3规定,公司或有限合伙事业以107年度及以后年度之未分配盈余,于盈余发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内,以该盈余兴建或购置供自行生产或营业用之建筑物、软硬件设备或技术之实质投资支出金额达新台币100万元,可列为当年度未分配盈余之减除项目,免加征5%营利事业所得税。 该局进一步说明,公司或有限合伙事业以当年度盈余兴建或购置之建筑物、软硬件设备或技术,如于办理未分配盈余申报期间届满之次日起或申请更正重行计算该年度未分配盈余之次日起3年内,发生转借、出租、转售、退货或变更原使用目的非供自行生产或营业使用,应就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目的之投资项目向税捐稽征机关补缴已减除或退还之税款并加计利息。 近日有公司询问,其系以租赁为业,如购置汽车出租予顾客使用并收取租金收入,该购置资产是否得申请适用产业创新条例第23条之3的租税优惠?该局说明,出租资产有“单纯租赁”与“租售”2种情形,前者出租人定期收取租金,约满后收回资产,则出租人购置资产后从事出租行为,因未涉及资产所有权、风险及报酬转移,属供本业或附属业务使用之营业租赁,并未变更业务使用目的,得申请适用上开优惠;后者在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无条件取得所有权或以明显低于市价承购,因该资产之风险报酬几乎已全部移转予承租人,属融资租赁,其经济实质同于出售,不适用上开租税优惠,如已申报减除,则应依规定加计利息并同补缴已减除或退回之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