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税
【财税系讯】本校财税系“记账士非学分班”将于12月1日开课,将邀请产官学界专业师资,传授实务经验,辅导学员考取“记账士”专业执照。该课程除了可增强应考实力,增进执业专业能力外,并借由师生及学员间的互动,累积丰富的人脉关系;学员于上课期间可免费进入校内停车,该课程将进行至94年4月9日,欢迎各界踊跃报名。 此外,有鉴于我国移转订价税制之实施,对国内企业产生重大冲击,本校财税系将于94年1月23日(星期日)举办“我国移转订价税制研习会”,期能推广租税教育,欢迎中部地区可能受到移转订价税制规范之产业人士参加
财政部公告103年度营利事业及个人免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规定缴纳所得税的基本所得额金额、计算基本税额时基本所得额应扣除的金额及免予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的保险死亡给付金额如下: 一、103年度营利事业的基本所得额在新台币(下同)50万元以下者,免依本条例规定缴纳所得税。 二、103年度个人的基本所得额在670万元以下者,免依本条例规定缴纳所得税。 三、103年度营利事业的基本所得额超过50万元者,其基本税额为基本所得额扣除50万元后,按行政院订定税率(现行征收率12%)计算的金额
一、活动日期:111年11月1日上午9时至111年11月30日16时止。二、活动方式:玩家依据身份别点选“社会组”及“学生组”,正确回答租税问题即可参加抽奖:(一)游戏积分达60分以上,可立即参加“闯关即时抽”活动,每组每日抽100元超商礼券5名,活动期间共抽出300名。(二)游戏积分达90分以上,可参加“达人抽抽乐”活动,每组抽出5000元即享券各1名、2000元即享券各2名及500元即享券各10名
张贴者:2013年11月14日 下午5:31和记 [ 已更新 2013年11月14日 下午5:31 ] 财政部于今(14)日行政院第3372次院会中,就查缉逃漏及清理欠税之办理情形,向 江院长、毛副院长及行政院各部会首长简报。 为健全税政,维护租税公平与社会正义,查缉逃漏及清理欠税向为税捐稽征机关之重点工作,相关办理成效如下: 一、查缉逃漏部分:为因应社会环境变迁及逃漏税型态变更,该部102年度除订定维护租税公平重点工作计划外,更积极拟定各项专案查核计划督导各税捐稽征机关执行,包含加强查核黄金店面租赁所得、医疗美容及植牙业者等执行业务所得、淘宝网、预售屋及巨额房地交易逃漏税案件。截至102年10月底,已查获补征税额及罚锾新台币(下同)239亿余元
财政部于今(6)日订定“101年度个人出售房屋未申报或已申报而未能提出证明文件之财产交易所得标准”。 财政部表示,依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7条之2第1项规定,个人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时之成交价额及成本费用之证明文件者,其财产交易所得之计算,依法核实认定;其未申报或未能提出证明文件者,稽征机关得依该部核定标准作为核课之依据。 上开标准,系由该部各地区国税局参照当年度经济情况及房屋市场交易情形拟订,报请该部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