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保险
21. 选择一次请领老年给付还是年金比较有利?一次请领可领多少?领年金每月可领多少?劳保局可以提供试算参考吗? 老年给付一经本局核付后,即不得变更,所以被保险人申请老年给付前,可先试算一次请领老年给付或按月领取老年年金的金额,审慎考量何者符合自身需求后,再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试算老年给付金额的方式有下列4种: 以“移动电话认证”、“自然人凭证”、“虚拟劳保凭证”或“健保卡卡号+设籍户口名簿户号”等方式登入“个人网络申报及查询作业”,再点选“试算/劳工保险老年给付金额试算”,输入退职(保)日期及预计申请年月试算。 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亲自洽本局各地办事处查询
19. 选择一次请领劳保老年给付者,60岁以后如果继续在职工作,而年资累计已达5年无法再增加,是不是可以先办理退保? 劳工保险为在职保险,依照规定,60岁至65岁的劳工,只要受雇于已办理工商登记并雇用员工5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即为劳工保险的强制投保对象,除非员工离职,否则不得退保,申报在职员工退保者,经查证属实,将依规定核处未加保期间应负担保险费的4倍罚款,员工如因此遭受给付上的损失,亦应由投保单位负责赔偿。 为使高龄工作者于工作期间仍能享有劳工保险的相关保障,在职劳工年逾65岁后仍继续工作者,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劳工保险。
主旨:订定“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公司资本额一定数额及一定规模”,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一、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项所称公司资本额达一定数额以上者,系指财务报导期间结束日,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之公司,其财务报表,应先经会计师查核签证后,提请股东同意或股东常会承认。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项所称公司资本额未达一定数额而达一定规模者,系指财务报导期间结束日,实收资本额未达新台币三千万元而符合下列两者之一之公司: (一)营业收入净额达新台币一亿元
(名词定义) 本契约所称“要保人”是指要保单位。 本契约所称“被保险人”是指本契约所附被保险人名册内所载之人员。 本契约所称“团体”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购买保险而组织之下列之一 团体: 一、有一定雇主之员工团体
因伤病请假致留职停薪,普通伤病未超过1年,职业灾害未超过2年。 因案停职或被羁押,未经法院判决确定。 依上开规定之被保险人如愿意继续加保时,投保单位不得拒绝
为了解就业市场人力需求情况,劳动部调查台湾地区参加劳工保险之事业单位(雇用30人以上者),调查项目有各细职类人力增减人数、原因及其他劳工相关议题等,抽样方法采“分业分层比例随机抽样法”,以员工规模为分层变数,每季预计回收3000份有效样本。 107年调查时期有4次,分别为: 第一次:1月9日~1月26日,有效样本3095家。 第二次:4月24日~5月12日,有效样本3168家
劳工保险职业灾害保险(自111年5月1日起停止适用) 被保险人遭遇职业伤害或罹患职业病,经治疗后,症状固定,再行治疗仍不能期待其治疗效果,经保险人自设或特约医院诊断为永久失能,并符合失能给付标准规定发给一次金;如经评估为终身无工作能力者,则发给失能年金。 ※失能年金(终身无工作能力者): (1) 失能年金计算方式:被保险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资*年资*1.55% 。(最低保障金额为4000元) (2) 另按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发给20个月之职业伤病失能补偿一次金
今年三月一日开始,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开始纳入劳基法,这个意思是说,本来大楼里面的保全警卫、清洁工,如果是受雇于某保 全公司,而管委会将这个业务外包给该公司,那么保全员本来就适用劳基法;但是如果是管委会自己聘雇的人员,从今年三月一日开始才纳入 劳基法。 劳动党高伟凯服务处/新竹县劳资和谐促进会,在过去半年期间,直接或间接接到一些管委会的劳资争议案。这些案子有两大类,一 类是不管有没有纳入劳基法,本来只要劳雇关系存在,就会发生的问题,例如劳工保险和就业保险(失业给付);另一类是与适用劳基法相关 的问题,包括解雇、退休金提拨等等
劳保年金可以选择月领或1次领,劳工按月领能“活愈久、领愈久”,通常月领超过7、8年便会优于1次领,但若知道自己不久人世,或是有其他资金规划想1次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关键在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有劳保年资者,才能选择1次请领老年给付。 1次性请领劳保年金,容易受到物价调涨、投资不当或其他因素等影响而提前用尽,因此,劳保局建议“月领比1次领要划算”,且活到老、领到老,让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万一月领没几次就过世,还会把月领低1次领的差额,退还给家属
14. 符合劳保生育给付请领条件,但不符公保生育给付请领条件之女性公务人员,于请领劳保生育给付后,得否再申请军公教生育补助? 依劳工保险条例第20条规定略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该条例第31条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得请领生育给付。第32条第3项规定略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相关社会保险生育给付,或因军公教身份请领国家给与之生育补助请领条件者,仅得择一请领。 举例:符合劳工保险条例第20条第2项规定,但参加公保未满280日分娩或未满181日早产不符合公保生育给付请领条件,同时亦为军公教生育补助之女性公教人员,仅得就军公教生育补助及劳保生育给付择一请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