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旨
上列当事人间声请对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拾万元,及自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讵经提示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二、本件声请核与票据法第123条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上列当事人间声请对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拾万元,及自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讵经提示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二、本件声请核与票据法第123条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上列当事人间声请对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拾万元,及自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讵经提示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二、本件声请核与票据法第123条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本次修正条文计3条,修正重点说明如下: 一、修正“未满16岁入国”为“未满14岁入国”,以符合本办法于110年12月28日修正发布时,于第17条增订第4项及第5项之订定意旨;并增订于本办法本次修正施行前未满16岁已入国者,得适用修正施行前之规定,不受未满14岁入国之限制,俾维护其权益。(修正条文第17条) 二、参照本办法第17条第1项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入国之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以下简称无户籍国民)未能强制出国者申请延期居留,修正为应于居留期间届满前3个月内为之,以求规范一致。(修正条文第23条) 三、为简政便民,增订无户籍国民申请定居,于居留期间,每次出国在3个月以内者,得免附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医院出具之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2018年5月18日“变革中的博物馆,何为?”——“国际博物馆日”馆长论坛在今日美术馆一号馆三层举办。“国际博物馆日”馆长论坛是北京今日美术馆策划的国际博物馆发展论坛。论坛意旨增进朝阳区的博物馆/美术馆与来自国际馆长的交流,共同探讨博物馆自身的发展,并促成未来的联动与合作
上列声请人声请宣告证券无效事件,本院于民国111年4月28日言词辩论终结,判决如下: 一、声请意旨略以:声请人所执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不慎遗失,前经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392号裁定准予公示催告在案,声请人并已声请公告于民国110年10月28日之法院网站,现申报权利期间已届满,并无任何人依法主张权利,可见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确系声请人所遗失,爰依民事诉讼法第545条第1项之规定,声请本院为除权判决等语。 二、按无记名证券遗失、被盗或灭失者,法院得因持有人之声请,依公示催告之程序,宣告无效;又公示催告,声请人得于申报权利之期间已满后3个月内,声请为除权判决。民法第725条第1项、民事诉讼法第545条第1项前段分别定有明文
一般签立契约后,双方权利义务讲清楚,照着走就可以了。不过,在工程实务上,常常发生所谓“情事变更原则”增减给付的问题。 也就是说,原本契约条件,可能因为事后双方所不可预期的状况之改变,而造成原本约定不公平的情形,法律乃设计一套原则,叫作“情事变更原则”
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8号朱育德声请案(民事强制道歉部分),订109年3月24日上午10时至12时召开公开说明会,爰依规定核发旁听证,领有旁听证者始可旁听。 主旨:本院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8号朱育德声请案(民事强制道歉部分),订于109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2时,假本院宪法法庭(司法大厦4楼)举行公开说明会,爰公告相关事项。 依据: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13条第1项前段,并准用同法第33条第1项及宪法法庭旁听注意事项
现行金融商品因发行机构或商品包装方式不同,导致因课税规定不同,使得投资者税负不一,不但扭曲金融机构或商品间资源配置,也连带影响金融市场发展及国际竞争力。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金融商品课税制度需兼具合理性、一致性及与国际接轨之特色,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已将“金融商品课税问题之检讨”列为研究议题,并委托中华公共财务协会黄耀辉教授针对投资型保险及期货商品课税议题进行研究。 财政部指出,在赋改会研究期间曾召开座谈会,邀集金融产业界、学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机关代表充分讨论,并于98年7月24日委员会议第七次会议取得以下几点共识: 1、投资收益阶段:以要保人为课税主体,依所得类别(按应税、免税或分离课税)分别征免所得税,投资收益的扣缴税款属于要保人的扣缴税款,保险公司不得用以扣抵保险公司的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