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现行条例),明确了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于推进我国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现行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办在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委、区府办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汇总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强化组织领导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和机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公开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并一一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内容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进一步优化人口计生政务环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报告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办法及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2017年,定海区审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把推进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来执行。建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联络员专门办理”的工作机制
2011年,定海区发改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特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国家、省、市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我区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信息和投资导向。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等方面得到了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规定和《祁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祁阳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2022年祁阳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点击量: 第一条 为严肃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南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监管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责任,是指集团公司以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六个政务公开日,教育局以“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制政府建设”为主题,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的政务公开日活动与往年有所不同
2020年我局按照铁岭市税务局及清河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工作要点,为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对纳税人的服务作用,2020年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行特色服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信息公开标准化理解不足,工作细化程度不够等等。2020年清河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活动,全局干部的精心准备和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的形式,是贴近百姓、贴近民生、贴近生活的活动,为我区的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我局将继续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继续为我区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民族事务管理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国家民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依法、便民的原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陇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好网上服务窗口,推进依法行政,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2008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报告上报的信息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26日。2018年,市住建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政办〔2018〕40号)要求,围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有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协调各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和落实,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作本报告。 2020年,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市发改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工作力度,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市发改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编制府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府谷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 2.政府机构(公开政府工作部门信息) 3.法规公文(公开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乡镇文件) 4.人事信息(公开公务员招录、人事任免、事业单位招录) 5.规划计划(公开各类规划、计划内容) 6.政府会议(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内容信息) 7.统计数据(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类统计数据) 8.应急管理(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 9.财政资金(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使用情况) 10.公共资源配置(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及ppp项目信息、危房和保障房信息) 11.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招标中标信息) 12.减税降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信息) 13.行政权力(公开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执行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 15.公共监管(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信息) 16.环境保护(公开环境法规、水环境监测、河长制实施情况、环评公告、排污单位环境等信息) 17.督查审计(公开督查审计相关信息) 18.目标责任考核(公开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19.提案建议(公开议案提案等建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不断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作用,现公布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生问题,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元宝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要求,用实用好对外公开平台,按照上级制定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水平。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尚显不足,细化程度不够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水平,为打造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而不懈努力
第一条 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开。 第二条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 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积极收集政务公开资料,由专人负责整理归纳,对乡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撤换,对政策的变更及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的变更,及时公布,及时听取群众对我乡政务公开的意见。成立了乡考核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核查、考核,对政务公开不落实的实行惩罚,要求大家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决不走过场。 及时调整充实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压实责任,强化保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蛟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是为确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健全了组织机构,组长由局长公彦廷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赵晶,副局长刘昆、尚桂芝担任,成员由局内相关科室组成。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还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姬文平担任,并能够开展正常的日常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和南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本中心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公开办)负责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并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精神,东阳市供销总社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2020年东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东阳市供销总社一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2020年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3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函》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工作。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市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为重点,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清晰。 2019年,市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152条,其中工作动态114条、政策文件10条、服务互动类信息18条,其他信息10条
石家庄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国资委、城发投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打造阳光国企,实现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石家庄城投干丰管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发投集团、城投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打造阳光国企,实现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石家庄环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国资委、城发投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打造阳光国企,实现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