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字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和南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本中心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公开办)负责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并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