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共建委、社区、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担负的责任。 第二条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部门隶属关系分级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由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的调查处理程序予以追究
2016年,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发改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发改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发改局行政管理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善了机关形象,有力促进了机关自身建设,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发改局专门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黄局长负总责,分管齐书记专线负责,办公室设在秘书科,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网上录入,方便群众了解。 发改局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应公开的相关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并根据***息的类别确定对应的信息格式,做好拟发布信息的保密和有关审查工作
分手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行为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合理吗?但是对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04年9月29日,安徽青年吴华林被地铁列车轧断右大腿和左小腿,他起诉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要求赔偿150万元,一审、二审法院以地铁无过错为由,适用合同法第条判吴华林败诉。吴华林对判决不服,委托我们申请再审,我们经过审查,发现一、二审判适用法律错误明显,判决却有错误,于是接受委托。2006年12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中民监字第12681号裁定:符合再审法定事由,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防止和消除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和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单位职责相关,与事实不相符、信息内容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12月6日-7日,水建集团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家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以及《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部分条款,并通过分享“自甘冒险”“过错责任划分”等案例的形式,将司法案例与职工工作、生活实际相结合,对案例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促使员工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款的含义,进一步提升工作和生活中的风险防范意识,真正打造知法懂法的员工队伍,推进依法治企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水建集团将持续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内容:高新区王先生:今年7月,我家保姆刘女士给我家擦窗户玻璃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滑落摔伤,我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王焕章: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雇主与保姆、小时工、家教等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受伤,雇主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雇主有过错。 本案中,你雇佣刘某从事保姆工作,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12月6日-7日,水建集团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家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以及《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部分条款,并通过分享“自甘冒险”“过错责任划分”等案例的形式,将司法案例与职工工作、生活实际相结合,对案例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促使员工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款的含义,进一步提升工作和生活中的风险防范意识,真正打造知法懂法的员工队伍,推进依法治企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水建集团将持续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月27日,直管五部在建工三村会议室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直管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26人参加。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培训。 培训结合典型案例,从法律纠纷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证据有效收集、民事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审批程序、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规定的变化等方面展开讲解,并结合直管部实际案例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共同探讨了避免产生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纠纷的对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