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为提升行政效能,于总局、分局土地增值税柜台全面成立“简易无涨价快速发单专柜”就无涨价数免纳土地增值税之一般简易案件,采随到随办,从收件到核发土地增值税免税证明书于1小时内完成。另派专人每天将前一天办理的简易无涨价快速发单案之土地增值税申报书第1联送地政事务所,俾纳税义务人能尽速完成土地移转登记事宜。
依现值申报书所载,申报土地移转现值小于或等于前次移转现值或原地价之一般简易案件。
印花税需在本局以印花税大额凭证应纳税额缴款书缴纳者。
证件完备齐全,并于当日下午4时以前申报收件者。 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者始有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