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1年1月11日 发文字号:府工用字第11100085662号 主旨:公告本府110年12月2日办理桃园市“平镇区金陵路5、6段 替代道路新辟工程”第2场公听会会议纪录。 依据:土地征收条例第10条及土地征收条例施行细则第10条规定办 理。 公告事项: 一、本府110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假于本市平镇区公所 3楼大礼堂召开桃园市“平镇区金陵路5、6段替代道路新辟 工程”第2场公听会。 二、本场公听会纪录记载“事由”、“日期”、“地点”、“主持人及纪录人之姓名”、“出席单位及人员姓名”、“出席之土地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之姓名”、“兴办事业计划概况”、“兴办事业计划之公益性、必要性、适当性及合法性说明”、“土地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之意见,及对其意见之回应与处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