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事业
设置、扩充殡仪馆、火化场或骨灰(骸)存放设施,应与前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之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三百米,与第六款规定之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百米,与第三款户口繁盛地区应保持适当距离。但其他法律或自治条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单独设置、扩充礼厅及灵堂,应与前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之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二百米
举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盐水排水治理工程一期(盐水区)”第2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举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盐水排水治理工程一期(盐水区)”第2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依据:依土地征收条例第10条规定办理
举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佳里区海埔排水护岸治理工程(第二期A标)”第2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举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佳里区海埔排水护岸治理工程(第二期A标)”第2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依据:土地征收条例第10条暨内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内地字第0990257693号令办理
一、有关申请日期认定疑义,查“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申请筹设休闲农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具相关文件,另“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审查作业要点”第4点亦有规定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应填具申请书,再查前开申请书中皆须载明申请日期。爰倘直辖市、县(市)政府于受理申请后,审查期间有请申请人办理补正时,申请日期仍应以原申请书登载日期为准;惟倘该申请案系经审查后予以退件驳回,则再提出筹设申请时即视为新申请案件,申请日期亦应以重新送件之日期为准。 二、有关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是否强制由所有权人签名一节,查民法第3条第2项规定:“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故可以印章代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由所有权人签名
第7 条 (章节:第2章 殡葬设施之设置管理)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依前条第一项受理设置、扩充、增建或改建殡葬设施之申请,应于六个月内为准驳之决定。但依法应为环境影响评估者,其所需期间,应予扣除。 前项期限得延长一次,最长以三个月为限
举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佳里区海埔排水护岸治理工程(第二期)A标”第1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举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佳里区海埔排水护岸治理工程(第二期)A标”第1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依据:土地征收条例第10条暨内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内地字第0990257693号令办理
一、有关申请日期认定疑义,查“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申请筹设休闲农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具相关文件,另“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审查作业要点”第4点亦有规定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应填具申请书,再查前开申请书中皆须载明申请日期。爰倘直辖市、县(市)政府于受理申请后,审查期间有请申请人办理补正时,申请日期仍应以原申请书登载日期为准;惟倘该申请案系经审查后予以退件驳回,则再提出筹设申请时即视为新申请案件,申请日期亦应以重新送件之日期为准。 二、有关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是否强制由所有权人签名一节,查民法第3条第2项规定:“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故可以印章代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由所有权人签名
主旨:兴办“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五结排水第一期治理工程及桥梁改建(非都) 第三次公听会。 一、说明兴办“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五结排水第一期治理工程及桥梁改建工程之兴办事业计划概况,并听取地方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时间及地点:110年2月26日下午2时;宜兰县五结乡公所三楼会议室
(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日电)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今天宣布,已于3月31日公告南投县第一批(包含清境地区)山崩与地滑地质敏感区,划定面积总计10.13平方公里。 其中,划定范围以“曾经发生山崩”及“顺向坡”等区域为原则。 地调所表示,上述地质敏感区划定计划书,已于3月21日完成公开展示作业,3月24日已接获南投县政府函送民众意见,并在3月26日提送经济部地质敏感区第9次审议会审议通过,后续已在3月31日完成公告作业
一、有关申请日期认定疑义,查“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申请筹设休闲农场应填具申请书并检具相关文件,另“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审查作业要点”第4点亦有规定非都市土地作休闲农场内休闲农业设施兴办事业计划及变更编定应填具申请书,再查前开申请书中皆须载明申请日期。爰倘直辖市、县(市)政府于受理申请后,审查期间有请申请人办理补正时,申请日期仍应以原申请书登载日期为准;惟倘该申请案系经审查后予以退件驳回,则再提出筹设申请时即视为新申请案件,申请日期亦应以重新送件之日期为准。 二、有关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是否强制由所有权人签名一节,查民法第3条第2项规定:“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故可以印章代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由所有权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