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近来有民众询问配偶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如何申报土地增值税?税务局指出,因离婚或婚姻关系存续中将法定财产制变更为其他财产制,配偶一方依《民法》规定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得依《土地税法》规定,申请不课征土地增值税。

税务局说明,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是依法律规定无偿取得剩余差额财产的权利,因此土地所有权移转,仍应依规定向土地所在地的稽征机关申报土地移转现值,并以取得土地所有权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应检附离婚登记、财产制变更契约或法院登记等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的证明文件,以及土地所有权人与其配偶订定协议给付文件或法院确定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