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被罚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哪天?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或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应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工资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已成为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形式。大多数人都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至补偿12个月,其实并非如此。由于对法律条文认识上的偏差,存在这样的认识是不足为奇的
人力资源老鸟 HR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什么及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协商不成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如果出现重大违反公司章程或违反刑法的行为且对公司产生危害,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公司章程予以辞退或者是岗位调离。这种情况下,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更多关于员工有什么违法行为的相关知识,接下来福尔摩思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单位被罚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哪天?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或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应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里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从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来看,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是劳动方式的又一次质变,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人的自由时间;但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分离,致使劳动者陷入失业进而沦为无用阶级的境地。人工智能极大地增加了物质财富,减少了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但由于资本主义分配关系造成了劳动者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对立,工人的工资被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致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经济和社会不平等加剧。人工智能极大地提高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但作为一种竞争手段,由于劳动资料的资本主义应用服从和服务于资本的逐利目的,致使人类处于被物奴役的境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指示精神,提高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对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近日,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上猝死引发热议。浙江宁波的孙先生称,60岁的大伯在浙江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 出事后,家属和宁波中通公司沟通,对方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几万块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拒绝订立;败诉节点二、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用人单位没有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时隔数月或者数年,劳动者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败诉节点三、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未保留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证据,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单位被罚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哪天?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或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应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只给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合法吗? 用人单位可不可以只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不买其他社保呢?下面今元人才官网为您解答企业社保相关问题。 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以,但有一类特殊情况。那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他们的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是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不需要必须缴纳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解楚楚)临近春节,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是每名劳动者的心愿。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河北省在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同时,专门就解决其他劳动者欠薪问题,部署开展了保障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9年11月20日开始,至2020年春节前结束
一、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互相选择的一个过程,就好比男女之间相亲谈恋爱,看对眼了,就成了,看不对眼,就黄了。在此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以选择和对方解除劳动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 陈某进A公司时,被收取服装押金200元。一年后,在陈某离职时,要求A公司退还200元服装押金,A 公司以工作服陈旧为由,拒绝退还200元押金。陈某向A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A公司退还押金200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对此是否有效,在这里我谈一谈有关看法: 《劳动合同法》第23条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也是一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其通过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篇幅较长,无法一一列举解读,下面仅就该法的十一个要点予以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也是一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其通过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篇幅较长,无法一一列举解读,下面仅就该法的十一个要点予以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根据我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的6月份调整一次,适用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
【智慧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用人单位自(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智慧树】【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试用期。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条款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选择适用的条款,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约定试用期的,应视为没有试用期,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不能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于1996年5月进入用人单位处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09年5月。2008年至2009年间,用人单位业务受金融危机影响急剧下降,产能大量过剩,因此于2009年1月与包括该劳动者在内的10名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协商。虽然双方进行多次协商,但仍未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遂于2009年1月22日通知劳动者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确实需要受到保护,所以劳动法对于企业的规定是不能随便辞退和开除员工,而如果企业一定要辞退员工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每年6-7月都是企业招聘新职工入职的高峰期,对许多劳动者而言,在入职时先进入“试用期”,成为一名“准员工”,比较常见。有企业认为,进入试用期的劳动者,不是“正式员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保、随意收受财物。然而,本期劳权周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些都是侵权行为
调动岗位员工不愿意可以得到补偿的,其补偿金是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的,如果双方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是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审判即可。 调动岗位员工不愿意可以得到补偿的。用人单位改变劳动者岗位的,必须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未经同意的,视为违约
8月8日,我市户外劳动者驿站集中授牌仪式举行,全市首批25家户外劳动者驿站接受授牌。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户外劳动者队伍不断壮大,目前我市有2000多名城市美容师、建设者、维护者,他们夏天冒着炎热酷暑,冬天顶着凛冽寒风,扮靓了城市,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此次授牌的25家户外劳动者驿站,按照有牌子、有固定的休息场所、有饮用水、有书报的“四有”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打造了功能完善的“爱心驿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