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行之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有一套完善的机制,在这里向大家分享一下我国的国家机构。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决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8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的请示》(〔2012〕黔高研请字第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甘肃高院、省公安厅《2020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省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20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时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可以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执行。 包头律师张万军咨询网 地址:包头市昆区凯旋银河线2A1807室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银河广场西)
专利“被无效”,诉讼程序可否继续进行? 专利诉讼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区别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两审终审,在涉及专利权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一般是以其拥有的国家授予的专利权为其权利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此时,被诉侵权人会进行相应的抗辩,比如不侵权抗辩、现有技术抗辩、合法来源抗辩等等,当然,被诉侵权人最常见的应诉方式还包括对所涉及的专利权提起无效程序,即针对涉案专利的效力进行抗辩,从而启动基于效力抗辩的行政程序。按照现有的专利诉讼制度,侵权诉讼程序和无效行政程序都有可能通过二审从而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而行政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专利权利的不确定性,对于侵权诉讼程序具有较大的影响。 如果在侵权诉讼的过程中,涉案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了,那么,侵权诉讼程序还将如何进行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上新!福州律协发布《2022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数据及工程总承包裁判观点分析报告》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上,建筑业作为国家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在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背后,各类建设工程纠纷也层出不穷,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尤其近年来发展正盛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涉及总分包合同效力、联合体责任承担、优先受偿权以及管辖等问题更为突出,是案件当事人的高频争议焦点,也是建设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与处理时应当注意的重点问题。 鉴于此,福州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梳理汇编了《2022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数据及工程总承包裁判观点分析报告》,对202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及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可视化分析,并选取了十个与工程总承包相关的争议焦点进行案例检索及裁判趋势分析,以呈现与工程总承包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变化及审判观点,供读者参考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2021年4月自考《刑法学》之名词解释(1) 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体系解释: 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全书精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各类民商事案件,由承办法官对其加以解析、总结,归纳出具体的裁判经验、裁判思路和裁判标准以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方法,将其中最为精髓的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民商事案件的司法观点呈现出来,供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类似案件时进行参考。本书按照案件类型分为物权、债权与合同、房地产、公司与企业、金融与保险、诉讼程序六大部分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据媒体报道:2019年10月,青岛市民张先生向警方报警称,自驾私家车在送到某4S店维修后被检测出多了三个定位跟踪器,张先生怀疑是同行为,目前警方正在侦查中。 目前,GPS定位器这类产品,尚未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在此基础上增加麦克风收音等功能,却没有相关管理规定,形成监管的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