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件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经过诉前调解、立案、答辩、开庭审理,在承办法官倾力调解下,双方庭后终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原告何某向被告蒋某购买河沙,并向被告预付购买河沙款20多万元。2022年,被告因政策影响无法经营沙场,原、被告就购买的河沙账目进行结算,被告蒋某向原告何某出示了58900元的《欠条》,原告多次向被告蒋某主张预付款返还,被告拒不返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形式条件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谈判专家是以法律咨询为主题的网站,主要提供婚姻、房产、劳动、医疗、企业、产权等热门问题咨询解答,如有商标侵权等方面的问题,就上谈判专家网进行商标纠纷法律咨询。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锂电网讯:11月27日晚间,众泰汽车(000980,SZ)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中称,公司因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能动力)拖欠货款,被锂电池供应商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电池)起诉。比克电池要求,众泰汽车作为被告之一,需连带承担清偿杰能动力近6.16亿元(拖欠货款+违约金)的债务。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已经应诉
法律分析:职业打假人是专门购买问题食品向生产者、消费者寻求赔偿而营利的一类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表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oo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自2oo2年6月27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oo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12月18日上午,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关于良庆区玉洞村与经开区高岭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分析会。市调处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良庆区政府,良庆区调处办,良庆国土分局,玉洞街道办,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综治办,经开区国土分局,金凯街道办,南宁树木园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经开区综治办、良庆区调处办以及南宁树木园关于经开区高岭村与良庆区玉洞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情况介绍,与会同志就争议双方目前所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分析讨论,并对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了意见建议
“鲤鱼”菜籽油打赢商标侵权官司,获赔10万! 如今食用油市场竞争激烈,“傍名牌”成了很多小企业的“捷径”。有的企业在注册及使用商标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让自己的商标或标识看起来像那些知名企业的品牌。 切莫心存侥幸,相似商标或标识也会构成侵权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月28日,泸溪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企纠纷案,调解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泸溪县某物业公司诉泸溪县某幼儿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后,因该案属于涉企纠纷案件,为进一步提升涉企诉讼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泸溪法院开启绿色通道,及时将该案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指派给资深法官陈法官。 陈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细致认真查阅案卷,知晓该案有调解空间后,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前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