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012年12月25日
2012年12月25日,申请人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约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中国工商银行南靖支行借款本金11782250.16元及利息,已由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代为偿还,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12年12月27日前偿还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并以其生产机械设备设定抵押,若逾期未清偿,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有权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对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之后,双方当事人向南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 2013年2月4日,因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还款,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某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物(四柱油压机等生产机械设备共52台),以实现担保物权
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所谓诉讼标的额就是说诉讼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争议额度。而诉讼标也就是双方争议的对象
已依本法发行股票之公司,得依章程规定设置独立董事
已依本法发行股票之公司,得依章程规定设置独立董事。但主管机关应视公司规模、股东结构、业务性质及其他必要情况,要求其设置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二人,且不得少于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独立董事应具备专业知识,其持股及兼职应予限制,且于执行业务范围内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之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