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条
请问,恶意透支信用卡有哪些后果?信用卡逾期的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系信用卡诈骗行为之一,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恶意透支指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欠款超过10000,银行催缴两次,三个月仍未还款的就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而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新华网南宁6月17日电(记者熊红明)在路边捡到一张银行卡,成功地猜出密码后将卡内的45万元钱转走挥霍,南宁市民苏某为他的“非常幸运”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对苏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苏某捡到一张农业银行卡,通过在ATM机上反复尝试猜出密码后,通过广西东兴市某银行将银行卡内存款45万元转到其他账户上,并在越南赌博挥霍
信用卡诈骗59万余元,判决缓刑。 法律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12年12月25日,申请人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约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中国工商银行南靖支行借款本金11782250.16元及利息,已由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代为偿还,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12年12月27日前偿还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并以其生产机械设备设定抵押,若逾期未清偿,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有权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对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之后,双方当事人向南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 2013年2月4日,因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还款,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某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物(四柱油压机等生产机械设备共52台),以实现担保物权
自2019年起,信用卡新规明确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金额为五万元,于是很多人都认为信用卡逾期超五万元就会坐牢,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金额只是条件之一,仅凭信用卡逾期五万元是无法给持卡人判刑的,因此,你是否会被判刑,还不一定。 信用卡持卡人被起诉是否会被判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在2019年的信用卡新规中已经很明确,其一是信用卡逾期金额超过五万元,其二是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当持卡人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一旦被银行起诉,定会被判刑。 疑问又来了,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呢?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财产型犯罪中,犯罪金额是影响量刑的重要情节,那么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判刑的金额是多少? 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