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配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精神,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做好该项工作,全南县财政局、发改委两部门联动配合,多措并举积极抓好落实。一是及时转发文件,在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精神,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做好该项工作,全南县财政局、发改委两部门联动配合,多措并举积极抓好落实。一是及时转发文件,在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