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甲公司出租A、B两项房产,均为一次性全额收取租金,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1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摩托车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摩托车的销售、登记、通行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的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经统筹考虑本省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现就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决定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适用税率按照本决定所附《广东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六个资源税税目,石灰岩、砂石、天然卤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地热、其他粘土、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国际狮子会的愿景宣言:‘成为社区和人道主义服务的全球领导人。’ 狮子会最终目的及理想,就是提倡大同世界,发扬人类博爱的精神。创立的宗旨,共有五大项: 除了五大宗旨外,狮子会的会员上尚有共同信守的八大目的和八大信条
二、个案叙述:本辖居民汤○○于民国83年间与前妻离婚,其次女高○如由其监护(行使负担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现汤员欲将其女改从母姓取得原住民身份。 1、依据原住民身份法第四条第二项:“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结婚所生子女从具原住民身份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传统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份。”第7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子女从具原住民身份之父、母之姓或原住民传统名字,未成年时得由法定代理人协议或成年后依个人意愿取得或变更,不受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及姓名条例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之限制
第一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五)凡在徐州市辖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规划及标准化研究、软件研究、开发、销售、服务和系统集成以及从事信息化事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致力于从非电子商务行业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及转型的企业,均可申请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会员应起示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其他会员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拥有会员证的要交回会员证
二、社区式:于社区设置一定场所及设施,提供日间照顾、家庭托顾、临时住宿、团体家屋、小规模多机能及其他整合性等服务。但不包括第三款之服务。 三、机构住宿式:以受照顾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时照顾或夜间住宿等之服务
违反第六条、第七条禁止或限制之行为,捷运主管机关得商请当地该管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或行为人命其限期改善、修改、停工或拆除,申请人、起造人或行为人届期不办理者,依行政执行法办理。 无当地该管主管机关者,前项处分由捷运主管机关为之。 大众捷运系统两侧禁建范围为附件一所划定之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作如下决定: 一、本省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减免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在灭失住房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