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
本法 111.12.14 修正之全文 91 条施行日期,除第五章、第 81 条第 3、4 款由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定之外,自公布后二年施行。 经专科医师诊断属严重病人者,应置保护人一人,专科医师并应开具诊断证明书交付保护人。保护人应维护严重病人之权益,并考量其意愿及**利益
第60条:“于公告禁止区域从事水域游憩活动或不遵守水域管理机关对有关水域游憩活动所为种类、范围、时间及行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管理机关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活动。 前项行为具营利性质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活动。” 第7条:“水域管理机关或其授权管理单位基于维护游客安全之考量,得视需要暂停水域游憩活动之全部或一部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的;因前两项所列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被注销的企业,自注销之日起不满1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与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的名称、品牌一致。除了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企业批准或注册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不反映行业的特点是一样的),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 十八 条 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或废止其摊贩营业许可证: 一 申请事项有虚伪不实情事。 二 冒名顶替。 三 户籍迁出本市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所称教师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案尚在处理程序中,指学校受理教师疑似有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案件之日起,至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决定生效之前一日止。 学校办理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暂时继续聘任,免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其聘期自前次聘约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决定生效之前一日止。 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作成教师解聘或不续聘之决议,或依第十八条规定作成教师终局停聘之决议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学校应自决议作成之日起十日内报主管机关核准,并同时以书面附理由通知当事人
首次注册有效期:20年(注册价格或优惠活动请咨询客服) 澳大利亚是巴黎公约和PCT条约成员国,所以中国申请人可基于本国优先权直接申请澳大利亚专利。澳大利亚专利包括标准专利、革新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广义上讲,这三种类型同中国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类似。 1.澳大利亚标准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一、财团法人中华工商研究院(以下称本院)及其委托或合作机构为提供课程相关服务,并确保报名学员之共同利益及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稽核事项,将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搜集、永久处理及利用学员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学员E-MAIL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字号、服务机构、职称、通讯住址、移动电话、学历。 二、报名学员就其个人资料得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之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注:停止及删除后将影响旧生优惠、证书查核及补发.....等权益,请审慎评估) 三、报名学员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个人资料或行使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所定之权利,但报名学员提供资料不足或有其他冒用、盗用、不实之情形,可能将不能参加相关课程及影响各项相关服务或权益。 四、在学员就其个人资料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之规定,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或请求删除前,本院得依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于个人资料提供之范围与目的内使用该等个人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汽车行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汽车所有人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锾,并责令其改正或补换牌照或禁止其继续行驶: 一、号牌不依规定悬挂者。 二、牌照遗失或损坏,不报请公路主管机关补发或依限期换发者。 三、行车执照未随车携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