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愿
稽征机关人员对于纳税义务人之所得额、纳税额及其证明关系文据以及其他方面之陈述与文件,除对有关人员及机构外,应绝对保守秘密,违者经主管长官查实或于受害人告发经查实后,应予以严厉惩处,触犯刑法者,并应移送法院论罪。 前项除外之有关人员及机构,系指纳税义务人本人及其代理人或辩护人、合伙人、纳税义务人之继承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监察机关、受理有关税务诉愿诉讼机关以及经财政部核定之机关与人员。 稽征机关对其他政府机关为统计目的而供应之资料,并不泄漏纳税义务人之姓名者,不受保密之限制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GPTUI) A及B于2010年03月26日以合同地位转让方式取得原预约买受人的合同地位,承诺购买澳门某大厦内的XX号车位,但A及B没有适时就上述预约购买合同的合同地位转移向澳门财政局申报财产移转印花税,上述印花税于2017年04月27日才获得结算,上诉人于同日缴纳了有关税款。2017年02月22日,A及B将其预约买受人的合同地位转售给他人,财政局根据第15/2012号法律修改之第6/2011号法律第2条第1款的规定,依职权对上诉人作出特别印花税结算。A及B不服有关结算的决定,向经济财政司司长提起必要诉愿
地价税系以由土地 所有权人缴纳为原则,例外才由指定之其他土地使用人负责代缴, 且土地所有权人必须自己负责财产之维护与利用,即使被人不法占用,亦可循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尚不能以自己无法利用财产而主张免除财产税之缴纳义务;再则,土地所有权人申请由占有人代缴者,稽征机关虽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负责代缴其使用部分之地价税,惟此非强行规定,指定与否,稽征机关有裁量之权,是在有关资料未查 明前,仍应向土地所有人发单课征,故本件原处分机关111年3月17日苗税土字第1112005806A号函核定诉愿人就系争土地所有之持分面积482.09平方米,自通报违规使用之次年(112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之处分,于法有据。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艺人陈昭荣、大厨阿基师代言的“御茶酿”酱油,被贩售“御茶园”的维他露饮料公司控告用“御茶”两字易生混淆,致消费者误认是同公司生产商品,涉嫌侵权,最高法院维持智慧财产法院见解,判决生产“御茶酿”的桂格公司败诉确定,不得使用“御茶”两个字,且须将产品下架。 判决指出,先登记“御茶园”商标的维他露公司,不满智慧财产局同意佳格公司的“御茶酿”商标登记,提出异议,智财局审议后,认定商标易混淆,撤销“御茶酿”的商标登记,佳格诉愿失利后,向智慧财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官认定确有混淆,判定佳格公司败诉,“御茶园”乘胜追击,控告“御茶酿”混淆商标涉嫌侵权。 佳格食品公司认为,“酿”与“园”的文字外观截然不同,且一个卖酱油,一个卖茶,完全是不同商品,消费族群不会混淆,纵使全面回收,也无法预期下架所需的时间,销售通路仍可能有“御茶酿”的商品
叶先生是保二总队员警,因为留着长发,在104年间被以仪容不整违反规定,申诫17次。依照考绩法施行细则规定,每一申诫扣1分,后来叶先生的综合评拟只有60分,年终考绩被列为丙等。 依照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年终考绩列为甲等、乙等都会晋本俸一级,并给予奖金
联邦****迎来70周岁生日。它无所保留地守护着德国的民主基石。 它既是一个机构,也是一种象征:这就是联邦****
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 人民有**、诉愿及诉讼之权。 无记名证券发行人,于持有人提示证券时,有为给付之义务
问:义务人对于移送机关(例如:南区国税局)开立税单之原因或课税金额不服,或认为不应缴纳该笔税款,却遭受行政执行而深感不满,不能理解为何向本署声明异议会遭到驳回。 资料点阅次数:1442 答:税务机关开立的税单,一旦合法送达即有执行力,如果义务人不服,一定要在税单上所载复查期限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果不满意还须向复查决定书上所载诉愿机关提出诉愿,如不服诉愿决定,并应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法院审理。 因此,应课多少税或该不该课这笔税款,应视上述救济程序之最终结果而定,并非本分署职掌范围
对外关系文书 法规及行政规则 本馆组织及执掌 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施政计划 业务统计 研究报告 公务出国报告 预算、决算与会计月报 内部控制声明书 **之处理结果及诉愿之决定 画面之公共工程及采购契约 支付或接受之补助 合议制机关之会议记录 本馆保管之个人资料档案 办理政策宣导相关广告执行情形 公开征信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专区 对外关系文书 法规及行政规则 本馆组织及执掌 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施政计划 业务统计 研究报告 公务出国报告 预算、决算与会计月报 内部控制声明书 **之处理结果及诉愿之决定 画面之公共工程及采购契约 支付或接受之补助 合议制机关之会议记录 本馆保管之个人资料档案 办理政策宣导相关广告执行情形 公开征信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专区 目前总笔数:225目前所在页数:1/23
Q1:由直辖市或县(市)政府代为标售之情形? 经公告属于“未依有关法令清理的神明会”、“以日据时期会社或组合名义登记”、“土地总登记时登记名义人之姓名、名称或住址记载不全或不符者”、“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记之募建寺庙名义登记者”等4类土地,除公共设施用地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地籍清理条例第11条规定,由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代为标售: 届期无人申报或申请登记。 经申报或申请登记而被驳回,且届期未提起诉愿或诉请法院裁判。 依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代为标售办法第5条第1项规定,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应参酌公告标售当时征收补偿地价或建筑改良物征收补偿费查估基准及应纳税赋,订定各笔土地或建筑改良物标售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