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
光伏农业大棚是将太阳能发电技术、先进的现代农业种植技术相结合是高科技与新能源运用于农业的典范,有着巨大的示范作用和发展潜力。 农业蔬菜大棚建筑面积庞大,运营能源消耗较大,在大棚顶铺设太阳能光电板,借助充足的阳光发电,一方面可高效率利用农业用地,用地成本低,大幅降低发电成本,同时因在大量用电的都市旁边直接建设,靠近主干电网,完全避免远距离传输造成的电力损耗(约20%)。另一方面,以太阳能发电站为核心,并结合高效有机蔬菜,利用温室发展高效农业,打造光伏农业产业园
这个世界的大多数灵长类动物正处于深度困扰中。目前,中国仅剩下20到30只海南长臂猿,现在爪哇懒猴也濒临灭绝。即便是马达加斯加标志性的节尾狐猴也仅剩下2000只左右
塔吉克斯坦2010年9月21日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全国人口普查。日前,塔吉克斯坦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此次人口普查的初步结果。根据调查,自上一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以来,10年间塔吉克斯坦全国总人口增长了23%,新增人口超过140万
民众有一笔农地,持分为全部,去年10月间持公所核发的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向云林县税务局申报土地增值税,采农地移转予自然人不课征土地增值税的方式,将一半持分移转给儿子并到地政机关办妥登记。今年元月持同一份农地农用证明再度申报土地增值税,打算将剩余持分移转给女儿,税务局却请他重新申请,民众不解农地农用证明还在6个月有效期限内,为什么必须重新申请? 云林县税务局表示,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明订有效期间6个月,主要是希望促使地主在6个月内完成农地移转登记应办的程序,并不是指农地农用证明的证据力持续6个月。本案民众将农地的持分移转一半给儿子后,土地的所有权人已与去年10月份开立农地农用证明时的状况不同,而且财政部在民国90年间已经明确规定农地农用证明虽然还在有效期间内,但是民众移转部分持分后,因时点及权利主体不同,若需再度办理移转登记及赋税减免手续时,应另行申请农地农用证明,才能适用不课征土地增值税之规定
需用土地人兴办公益事业,应按事业性质及实际需要,勘选适当用地及范围,并应尽量避免耕地及优先使用无使用计划之公有土地或国营事业土地。 对于经依都市计划法、区域计划法或国家公园法划设或变更后,依法得予征收或区段征收之农业用地,于划设或变更时,应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考量征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需用土地人勘选用地内之农业用地,免经区域计划拟定机关许可者,于变更为非农业使用时,应先征得直辖市或县(市)农业主管机关同意
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生猪存栏环比增长4.8%,连续6个月增长,同比增长13.1%。这是自2018年4月份以来生猪存栏首次实现同比增长,也是继6月份能繁母猪存栏同比增长后,生猪产能恢复的又一个重要拐点。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7月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4.0%,连续10个月增长,同比增长20.3%
一、复贵公司106年11月13日○第10611031044号函,暨复○政府106年11月27日○字第1060225341号函。 二、依“农业发展条例”第3条第5项及第6项规定,休闲农场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农业及农村之体验之农业经营场地。故休闲农场之农业经营应切实结合农林渔牧一级生产之实绩,进而加值发展二、三级产业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若赠与农地给直系亲属,赠与人必须在申报时检附“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而且受赠人必须在五年列管期间继续将农地做为农地用途,才能适用遗赠税法规定免课赠与税。 依照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将农地赠与民法第1138条所定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孙子女等)、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可免课征赠与税。 但受赠人自受赠日起5年内,受赠农地应继续作农业使用,且不能移转给他人,才能享受此项免税优惠
1. 2012年4月14-15日,首届中日韩农业部长会议在韩国济州岛召开。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日本农林水产大臣鹿野道彦和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长官徐奎龙出席会议。 2.中日韩农业部长一致认为,农业不仅为人类健康和福祉提供粮食来源,还是保护农业用地和生物多样性的多功能重要产业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农业主管机关核发之农业使用证明书有二种,一种为“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另一种为“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如果取具之农业使用证明书属于“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者,应另检具都市计划主管机关核发该土地符合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之证明,始可申请适用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该局指出,依据农业发展条例规定,依法编定为农业用地,并作农业使用者,可以依该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