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
在对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在内的物权请求权进行规范阐释的基础上,根据制度目标、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方面的差异,物权请求权应当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区分开,在理论分析和规范适用中应避免两者的混淆。但是,这种区分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分,德国法式的独立物权请求权也并非必然的立法和解释选择。即使承认德国法方式具有实现物权债权区分的体系功能,但在承认物权债权体系区分的前提下,仍然存在多种制度构建和阐释的可能性
花莲县地方税务局表示,配偶因离婚或一方死亡而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契约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说明:配偶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在法律关系上属于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终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故与因买卖、交换、赠与等原因一般产权移转的课税方式不完全相同。依据印花税法规定,因设定典权及买卖、交换、赠与、分割不动产所立向主管机关申请物权登记之契据,应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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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海致开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锦龙股份作为中山证券有限公司股东不合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有关综合类券商有限公司股东的资质条件且锦龙股份向深圳证监局递交了《证券公司存量股东股权管理自查表格》正处于排查期因此不合乎中山证券《公司章程》第四十条有关“尚未已完成排查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开会请求权、投票权、提名权、议案权、处分权等权利”;(2)锦龙股份开会中山证券股东会违背了深圳证监局2020年6月5日开具的《暂停部分业务及容许涉及人员权利事先告诉书》中有关“暂停业务期间维持董事会、管理层平稳”的拒绝以及2020年8月19日对中山证券开具的《保证公司经营平稳的函》中有关“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应正常赴任不得离岗”的拒绝。诉讼请求:1.催促撤消被告中山证券于2020年8月21日构成的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全部决议;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分担
被继承人王君过世后,长年旅居日本的配偶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却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债务,经高雄国税局调查,主动放弃请求权。 高雄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王君的生存配偶申报的个人财产及债务为零元,不合常理,通知其说明,却又无法合理交代。 官员推测,被继承人王君的配偶旅居日本多年,在日本可能有资产,因此未如实申报财产,在该局调查后,经过估算,认为申请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可能“不划算”,因此放弃请求权
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相关问题(应投保之汽车、如何投保、退保、未投保之处罚) 您的浏览器不支援JavaScript语法,若部分网页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时,请开启浏览器JavaScript状态,如需要选择字级大小,请利用键盘Ctrl+ (+)放大(-)缩小来改变;如要搜寻网站内容,请点选连结进行搜寻:站内全文搜寻 输入您想询问的网站使用问题主旨/关键字,系统将迅速为您解答! 特别补偿基金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期间为何? 甲骑乘自己所有的机车(未投保强制险),未依交通号志规定,抢越行人穿越道,致行人乙受伤。特别补偿基金于108年6月10日给付乙伤害医疗补偿金2万元后,得向甲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期间为何? 基金回复: 一、本法第42条第2项规定,特别补偿基金于给付补偿金额后,得代位行使请求权人对损害赔偿义务人之请求权,但其所得请求之数额,以补偿金额为限。同法第42条第3项规定,特别补偿基金代位行使请求权人对损害赔偿义务人之请求权,自特别补偿基金为补偿之日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企业资产担保权之标的为有形资产,且以登录为公示方法者,该资产为第三人无权占有时,担保权人得请求返还担保标的于担保人。 前项情形,如担保人不能受返还时,得请求第三人返还于优先次序在先之担保权人。 企业资产担保权受不法之妨害者,担保权人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具有担保物权之妨害除去请求权及妨害预防请求权,固无问题
本教材以2011年6月29日修正通过,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之商标法条文为探讨基础。探讨之内容可分为九大议题,其重点分别如下: 第一,商标侵害与救济概说。在此系对所有有关商标权之侵害与救济的规定先为概括性地说明,包括商标法、公平交易法及刑法等
物权效力什么意思(物权效力的具体体现) 物权效力是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有关,但并非物权权能本身,而是物权权能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结果。 《物权法》第十五条,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权益保障意识和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第二个“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3月6日,来自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巾帼法治宣讲团的女法官们走进经开区,开展 “三八”**周暨“园区普法面对面”活动。 此次活动以“建设法治新永州 巾帼在行动”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结合宣讲典型案例,法院干警向妇女群众详细普及了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以及《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保护法》等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