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于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这是民法的规定,国人也都知道这个简单道理。不过若有子女对外负债累累,只是因为目前名下无财产才没被强制执行,是否会担心日后子女继承自己遗产后,马上遭到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苦心攒下的家产就被子女的债权人拿走,有何避免的方式?

如果未留下遗嘱,而按照民法应继分的规定去继承,欠债子女继承的遗产可能会被债权人强制执行,会遭法院查封、拍卖。

如果是公同共有的继承状态,债权人也可以依民法第242条的规定去代位继承人行使遗产的分割请求权,导致所有的继承人都被卷入诉讼之中。都会导致家族财产(例如不动产)被分割、外人加入成为共有人的情形。

若长辈有依民法规定预立遗嘱,可在遗嘱中指定遗产的继承比例,以及指定继承的遗产种类。

例如某一子女对外有负债,即可于遗嘱中指定将不动产(房屋、土地)由其他子女来继承,而负债子女则取得现金或存款,因为不动产是最容易被债权人查到的财产,也是家族中最希望保住的遗产。

而另一个方式,若负债子女有小孩(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也可透过遗嘱跳过负债子女,将遗产直接遗赠给该孙子女,让遗产同样保留在家族内。

还有另一种方式,则是于遗嘱中,不让该负债子女继承遗产,但请其他继承到遗产的子女对该负债子女提供一定程度的金钱支援(生活消费所需),让没继承到遗产的子女还是能被照顾到。不过这种子女间互相照顾的请求,固然写在遗嘱中,但并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是亲情喊话,此为须留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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