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
目前,许多企业家在杭州注册公司后,会选择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会计和税务申报,以节俭人工成本。因此,每年要收费多少的问题也引起了中小企业业主的关注。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其收费准则,以便公司选择价钱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公告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增值税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看场地。 从2015年4月1日起,嘉兴市企业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国税部门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而改为登记制。实行登记制后,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提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提醒: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 提醒: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
一般纳税人以下转租销售行为能否适用简易计税? 问题背景: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承租一处房产后对外转租。第一次承租时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合同到期后我公司继续承租该房屋,每年续签合同一次且合同租赁期均为一年一次、承租的房屋地点及面积从未发生改变、租金每年上浮5%、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均未改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要设哪些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要设哪些明细科目: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一个“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就行了。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三级明细科目。 1.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应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三级明细科目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最近发现透过租赁行为的避税新手法。国税局强调,营业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用小汽车,相关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台北国税局指出,近期发现租赁业者,将融资租赁契约形式上设计成营业租赁契约,让承租人借此避税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关于因特殊客观原因导致的未按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 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78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 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