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
成都企业一般纳税人是纳税规模大的吗? 现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纳税人的两种身份。小规模纳税人是纳税规模小的纳税人。成都企业是纳税规模大的一般纳税人吗?今天中证财税小编就来讲解一下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的报考要求
大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已经脱离了传统的手工做账时代,财务软件越来越普遍,关于财务软件如何入账,到底是计入费用还是资产?以及如何摊销等,小编为此专门整理了5个小问题,分享给会计人员参考。 问题1:问:单独购买的财务软件4800元,计入费用还是资产? 1、购入的软件如果与固定资产不可分,无论是否单独计价,都应作为固定资产而不是无形资产核算,如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程序等; 2、购入的软件如果与固定资产可以分开,且能单独计价,则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按购入成本入账。 问题2:问:单独购买的财务软件计入了“无形资产”,如何摊销? 答:财务软件可以在购置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2年内摊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 〔2018〕20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现对我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中的增值税税率及相关计价系数作如下调整: 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 二、使用2010版计价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取费基数保持不变。计算税金时,定额基期有关价格要素中的进项税额扣除方法中的调整系数调整如下: 1.定额中以“元”为单位出现的其他材料费、摊销材料费、其他机械费等乘以的调整系数调整为0.94
我公司员工出差过程中取得的公路客票上仅注明员工身份证号,没有注明员工姓名,请问取得的该公路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大成方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月19日“解读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在线访谈中,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回复网友5632“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只注明旅客姓名,未注明身份证件号码的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时明确,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允许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一些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解释,中国税法规定,包括内外销在内的所有销售货物都要缴纳增值税卖办公用品怎么样,但是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对出口货物实行优惠政策,即对除国家不鼓励出口的货物以外的其他出口货物卖办公用品怎么样,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都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通知》明确的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国家明确规定不享受出口退(免)增值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另一类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条件的出口货物
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和成本费用科目,一般收入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是贷增借减。成本费用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是借增贷减。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
我公司员工出差过程中取得的公路客票上仅注明员工身份证号,没有注明员工姓名,请问取得的该公路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大成方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月19日“解读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在线访谈中,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回复网友5632“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只注明旅客姓名,未注明身份证件号码的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时明确,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允许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配合司法院释字第706号解释(以下简称706号解释),财政部于今(7)日发布解释,针对向法院、行政执行机关拍定或承受应课征营业税货物之营业人,财 政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第33条第3款规定核定其进项税额扣抵销项税额之凭证种类及内容。 财政部表示, 依营业税法第4章第1节规定计算税额之营业人,向法院、行政执行机关拍定或承受属依同节规定计算税额之营业人所有之应课征营业税货物,申报进项税额扣抵销 项税额时,原系以该部依同法第33条第3款规定,于85年10月30日发布之台财税第851921699号函(以下简称85年函)所规定稽征机关填发之缴 款书(即现行稽征实务作业之406或40H缴款书)作为进项税额凭证。惟该作业方式于101年12月21日经706号解释宣告违宪,并责成相关机关应依解 释意旨尽速协商,由财政部就执行法院出具已载明或另以拍卖笔录等文书为附件标示拍卖或变卖物种类与其拍定或承受价额之收据,依营业税法第33条第3款规定 予以核定,作为买方营业人进项税额之凭证
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而且期末增值税不用结转.具体上交的分录如下: 应交税金是指企业应交未交的各项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若余额在贷方则说明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它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