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本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所称不得进口之货物,指未经许可或核准
本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所称不得进口之货物,指未经许可或核准,且未经处分没入之进口货物,海关应责令纳税义务人于二个月内退运,必要时得准延长一个月。但情况特殊报经财政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不得进口之货物,海关应责令纳税义务人限期办理退运;如纳税义务人以书面声明放弃或未依限办理退运,海关得将其货物变卖,所得价款,于扣除应纳关税及必要费用后,如有余款,应缴归国库
规则释义| 如何根据《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或者相关规定
规则释义| 如何根据《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或者相关规定? 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