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报
瑞信没有直接解释SEC的担忧是否已得到解决,但表示已在内部控制中发现其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弱点”。 瑞士信贷表示,该行在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发现了“重大弱点(Material Weakness)”。 据报道,该弱点涉及未能设计和维持有效的风险评估,以查明和分析财务报表中重大错报的风险,以及未能设计和维持与以下方面有关的有效监测活动: 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提供充分的管理监督,以支持集团的内部控制目标; 利用适当和充足的管理资源支持风险评估和监测目标; 及时评估和向负责采取纠正行动的各方通报弱点的严重程度
营利事业债权逾期二年者,取具“拒收”退回存证函,以存证函退回当年度为呆账损失列报年度。 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各项欠款债权,有逾期二年,营利事业取得邮政事业以“拒收”为由退回之存证函,如经债权人提示债权之证明文件,并经查核属实者,以存证函退回当年度为呆账损失列报年度。 该局于查核甲公司98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案件时,发现其列报呆账损失2500000元,经了解系该公司于96年11月间销货予乙公司,惟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货款,经多次催讨,皆未获偿还,是甲公司乃于98年12月底向乙公司寄发存证信函催讨该笔货款,并于99年1月取具邮政事业“拒收”为由退回之存证函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个人有房子或土地出租,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规定,必须将租赁所得合并于每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办理申报。 租赁所得系指实际租赁收入,减去相关合理的必要费用及损耗后之余额,其中合理必要的损耗及费用,如房屋折旧、修理费、地价税、房屋税、向金融机构贷款购屋所支付的利息,及以出租财产为保险标的物所投保的保险费等,可逐项举证列报。 如不逐项举证申报,亦可按财政部核定的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减除,以2013年度为例,固定资产租赁必要费用标准为租金收入的43%,也就是说:租赁所得=租金收入*57%,纳税义务人可先行核算可扣除的费用金额,择高适用
营利事业支付员工健康检查费应列为薪资费用或职工福利?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迩来有公司来电询问支付员工健康检查费用应列报职工福利?抑或属员工薪资所得办理扣缴申报? 该局说明,公、教、军、警、公私事业之职工,由服务单位支领或给付之健康检查费,系属职务上取得之补助费,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3类之薪资所得,依法应并计取得年度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另营利事业补助员工之健康检查费用,并不因系由员工检据核销,或由服务单位直接支付健检机构而有所不同,均应列为员工薪资所得课税。 该局指出,营利事业依照劳工安全卫生法第12条第1项规定对于在职劳工应施行之定期健康检查,及对于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者,应定期施行特定项目之健康检查,其依同法条第2项规定负担之健康检查费,与一般定期健诊性质有别,可适用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查核准则第81条第5款及第8款规定核实认定,列为职工福利,不视为劳工薪资所得
继承取得农业用地,留意遗产税的申报规定,中区国税局表示,自以为免税而未申报的案件,若经查获不符免税资格,不只会受到补税,还可能遭额外裁罚。 官员表示,之前有位陈先生继承爸爸留下的多笔农地,以为农地符合免征遗产税要件,当时就没办理遗产税申报,然而国税局后续查核时发现,其中好几笔土地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早已变更为非农业用地,又不符合《农业发展条例》第38-1条的放宽适用规定,已不符合免税资格。此案最后被核定补税,土地价值合计有800万余元,继承人被补税加罚逾百万元
本局表示,营利事业如长期派驻员工至海外关系企业从事支援服务,应本于企业独立个体原则及收入与成本费用配合原则,向关系企业收取相对之服务收入,方可列为费用。 本局表示,某公司102年度长期派驻30余名员工至海外子公司提供服务,并列报该等员工之薪资、保险费、伙食费及旅费等支出,经查除派驻美国及中国大陆之人员已向子公司收取管理服务收入外,另有10名员工因未能提示派驻子公司所提供之劳务与营业有关之证明文件,且未收取服务收入,经本局剔除600余万元之人事费用。 本局特别提醒,营利事业经营本业及附属业务以外之损失,不得列为费用或损失,为所得税法第38条所明定,海外关系企业之营运支出应由该关系企业负担,若无法证明台湾母公司为海外关系企业提供服务系与其业务有关,或已收取相关服务收入,则台湾母公司长期派驻海外关系企业员工所列报之相关薪资费用等支出不得认列
“最低税负制”规定,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虽停征所得税,但必须计入基本所得额。国税局表示,证券、期货交易如有损失可在五年内作为减除项目,但有两大提醒,首先必须逐年依序减除,其次只有当证券、期货交易所得减到不能再减时,损失才可递延到往后年度。 依据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停止课征所得税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必须计入基本所得额,如发生损失,在经过稽征机关核定的前提下,可自损失发生年度的次年度起五年内,从证券、期货交易所得额中减除
民众若捐赠公共设施保留地,可在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列举扣除节税。财政部近日预告111年度捐赠公设保留地计算基准,若民众未提出实际取得成本凭证,仍以捐赠时公告土地现值的16%计算,计算基准与往年维持不变。 民间土地若依《都市计划法》被指定为公设保留地,或经政府辟为公众通行道路,这类土地实际上用途受到限制,价值也可能贬损,若地主不想继续闲置,也可选择将这块地捐赠给政府,在申报综合所得税时若采用列举扣除额,将可达到节税效果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如股份或存款)所生之孳息(如股利或利息)属继承人办理遗产过户年度之所得,应课征继承人办理遗产过户年度之综合所得税,而不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 该局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日后遗产所生之孳息,系属继承人之所得,惟继承人按遗产分割协议向公司或金融机构办理遗产过户前,因未受领遗产所生之孳息,尚无须就该孳息课征继承人综合所得税,俟继承人依法办妥遗产过户时,继承人就被继承人死亡日起至继承人完成遗产过户期间累积之孳息,全数并入遗产过户年度之所得,依法课征所得税。另被继承人死亡日前发生之孳息,如于其生前尚未受领者,则属被继承人遗留之权利,应并入被继承人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免予课征所得税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个人有房子或土地出租,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5类规定,必须将租赁所得合并于每年度之综合所得总额办理申报。 租赁所得系指实际租赁收入,减去相关合理的必要费用及损耗后之余额,其中合理必要的损耗及费用,如房屋折旧、修理费、地价税、房屋税、向金融机构贷款购屋所支付的利息,及以出租财产为保险标的物所投保的保险费等,可逐项举证列报。 如不逐项举证申报,亦可按财政部核定的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减除,以2013年度为例,固定资产租赁必要费用标准为租金收入的43%,也就是说:租赁所得=租金收入*57%,纳税义务人可先行核算可扣除的费用金额,择高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