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度
一、公司与其持股未达100%之子公司合并,合并存续之母公司于合并时就其原持有子公司股权取得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净资产之价值,超过其对消灭子公司之出资额(以子公司全体股东出资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部分,应视同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分配予母公司之股利所得。前开合并存续之母公司取得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净资产之价值,依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101年3月9日(101)基秘字第0000000060号函说明四(二)及(四)之规定,应以母公司账上对子公司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评估原长期股权投资减损损失后之金额)认定。 二、合并消灭之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取得之合并对价,超过该等股东对消灭公司之出资额(以消灭公司全体股东出资额按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部分之金额,应视同合并消灭之公司分配予其少数股东之股利所得
从即日起,本学习平台暂停新学员注册及缴费,如需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请咨询您所在省份药师协会或有关施教机构,已缴费的学员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学习并及时打印证书。 按照协会章程和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员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按年度须缴纳会员费150元,入会后享受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协会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当年度继续教育服务,对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学习的会员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022年湖南省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完成? 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于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2〕11号)有关要求办理
(台中讯)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依法核定之工业区土地及政府核准工业或工厂使用之土地,经工业主管机关核准工厂登记并已按核定规划使用,无论自有自用或出租与兴办人使用,均得适用工业用地特别税率千分之十课征地价税。 举例来税,李先生近期将个人名下1笔土地及地上厂房出租,且承租人取得工厂登记证并已按核定规划使用,因此李先生出租该土地仍可适用特别税率课征地价税。 税务局提醒民众,土地所有权人如有自有自用或出租与兴办人并经政府核准工业或工厂使用之土地,请在取得工厂登记核准当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税务局申请适用工业用地特别税率课征地价税,核符合规定当年度即可适用
本文摘要:据新华社电 徐先生是北京的一位车主,他去年6月份卖的老商业三责险届满了,本月内得去投保交强险(否则再行上路行经就算违法了),可徐先生想要:下月起要税车船税,早已出售了交强险的他,否应当分开上税务机关去交纳本年度的车船税呢?有类似于疑惑的车主不少。这些车主有纳税意识,亦担忧若不及时交纳车船税不会会被扣滞纳金。记者就这个问题于13日专访了参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作好车船税开立代缴工作的通报》草拟工作的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
融创中国净利润超百亿,文旅收入仅占比1.3% 融创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3.4亿元。 8月26日,融创中国发布2020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融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3.4亿元,同比增0.7%;实现净利润109.6亿元,同比增长6.5%,系内房企三剑客中,唯一一家保持营收净利正增长的企业
融创中国净利润超百亿,文旅收入仅占比1.3% 融创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3.4亿元。 8月26日,融创中国发布2020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融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3.4亿元,同比增0.7%;实现净利润109.6亿元,同比增长6.5%,系内房企三剑客中,唯一一家保持营收净利正增长的企业
融创中国净利润超百亿,文旅收入仅占比1.3% 融创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3.4亿元。 8月26日,融创中国发布2020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融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3.4亿元,同比增0.7%;实现净利润109.6亿元,同比增长6.5%,系内房企三剑客中,唯一一家保持营收净利正增长的企业
立法院会6月19日三读修正通过产创条例增订第10条之1,为鼓励企业投资智慧机械及5G,当年度支出金额达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得以当年度抵减率5%,或分3年抵减率3%,抵减应纳营所税额。 行政院提案指出,因应工业4.0的产业升级浪潮,“智慧制造”已成为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并搭配新一代5G行动通讯技术发展,智慧升级、数位转型工作,已成为现阶段产业政策的重要目标;为回应产业界诉求,把握产业投入智慧化的关键时刻,因此提出产业创新条例增订第10条之1条文。 行政院指出,修法将采智慧机械3年、5G 4年的短期投资抵减优惠措施方式,鼓励业者投资;借由租税诱因,使已达数字化的大型厂商,加速迈入智慧制造,并使广大中小企业加速导入数字化,大幅提升产能、透过智慧加乘效果,带动相关产业扩大投资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为有序开展我市禁渔实施工作,现将我市实施2020年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3月1日0∶00至6月30日24∶00,禁渔时段为4个月。 (一)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从事捕捞作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