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鱼
为保护我县渔业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种群多样性
为保护我县渔业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种群多样性,确保全县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在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上犹江汝城段香螺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实行永久 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二)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暖水镇巷头村将军桥至资兴交界水域和文明瑶族乡塘下至资兴交界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捕时间暂定10年
为进一步渔业可持续发展,连日来
为进一步渔业可持续发展,连日来,市农牧局渔业发展中心与集宁区农牧水利局联合展开禁渔期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行动以市民广场、农贸市场、天然湖泊、水库等场所为切入点,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乌兰察布解读非法捕捞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农贸市场、广场、渔区等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禁渔期通告2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和实用手册400余份,引导相关群众懂法守法,使渔业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增强了群众对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此外,市区两级渔政工作人员还对集宁区水产品经营户及农贸市场流动经营摊贩展开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是否售卖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