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8年9月11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080101756号函办理。 二、依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监测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流感疫情有小幅增加趋势,由于学生与幼儿为流感病毒之高传播及高风险族群,且近日学校已陆续开学亦增加校园流感群聚发生之风险,爰请依旨揭指引确实执行相关防疫措施。说明如下: 1、落实良好卫生习惯:平时应养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卫生、良好的呼吸道卫生及咳嗽礼节,如有呼吸道症状时应配戴口罩,口罩如有脏污,应勤加更换;打喷嚏时应用面纸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与他人交谈时,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
国内正值登革热流行期,如有至东南亚、高雄市等登革热流行地区活动,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依据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简称疾管署)资料显示,本(103)年截至10月13日,累计共4929例登革热病例,以高雄市4614例、屏东县67例、台南市26例为多。如重复感染不同型别的登革病毒时,较可能导致症状较为严重的登革出血热,甚至死亡
依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101年12月26日劳保2字第1010140557号函示,有关劳工保险条例第30条条文,经于101年12月19日总统令修正公布,保险给付请求权时效由2年修正为5年之法律适用: 一、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条规定,法规明定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发生效力。爰旨揭条文自101年12月21日起生效施行。 二、上开条文修正生效后发生之保险给付请求权,应依修正后之规定办理,其请求权时效为5年,惟修正生效前已发生之保险给付请求权,其法律适用如下: (一)上开条文修正生效前,保险给付请求权时效已逾2年未提出申请,或因罹于时效经保险人核定不予给付者,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应依修正前之规定,其保险给付请求权因2年间不行使而当然消灭
1.依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第1项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应联名登记,在选票同列一组圈选,以同一组为单位计算票数并决定当选与否,就总统、副总统选举制度的设计本旨、程序及运作而言,制度上并未赋予其个别参与竞选可能;又衡诸宪法及其增修条文对副总统职位安排系属备位性质及其在参选程序中之附随性,以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对于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权利义务规范,皆以“同一组”候选人为考量,基于参与竞选需要之政治献金及其问题处理,自应与之配合,是以,政治献金法所称之“拟参选人”,就总统、副总统选举而言,系指“同一组”拟参选人,其政治献金专户,以由“同一组”拟参选人联名共同开立为原则。 2.另经考量拟参选人于总统、副总统任期届满前1年即可收受政治献金,系为政治献金法第11条第1款所明定,又揆诸各政党提名候选人时程及当前政治现况,拟参选人自得收受政治献金起,至搭配竞选人选确定前之过渡期间,仍有为竞选活动奔走且收受政治献金之必要,爰允许有意参选者于上开过渡期间先行开立专户,并俟搭配人选确定后,再回归“同一组”拟参选人联名共同开立方式处理,以保障其权益。
“2020加贺温泉乡马拉松-桃园市民限定优惠” 一、本市与日本石川县加贺市在105年5月19日缔结为友好城市,加贺市将于109年4月18日至19日办理2020加贺温泉郷马拉松,爰加贺市特别提供本市20位市民免报名费优惠。 (一)109年4月18日(六):2公里组及3公里组。 (二)109年4月19日(日):全马组、10公里组、5公里组
台北市106年青少年民俗运动访问团办理出国行前公演暨授旗典礼,欢迎踊跃参加。 为发扬我国传统民俗活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自民国77年起即每年定期选拔本市各中小学跳绳、踢毽及扯铃等3项运动表现优异学生组成访问团出国访演,足迹遍及亚、欧、非、纽澳、北美、南美等国家,所到之处,极受各地民众及侨胞之喜爱,本(106)年亦规划前往美国进行访演。 出国行前公演暨授旗典礼时间及地点如下: 时间:1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7时,惟为维持会场展演秩序,爰请准时于下午6时45分前入场
各位同仁您好: 二、统一补休共计5日说明如下: 农历除夕1月21日为星期六,前一日1月20日功能性调整放假并于1月7日(星期六)补行上班,爰1月7日(星期六)列为统一补休1日。 1月27日(星期五)调整放假,2月4日(星期六)补行上班,爰2月4日(星期六)列为统一补休1日。 和平纪念日2月28日适逢星期二,2月27日(星期一)调整放假,2月18日(星期六)补行上班,爰2月18日(星期六)列为统一补休1日
为配合总统于110年1月13日以华总一义字第11000001891号令公布修正民法第12条,将成年年龄由20岁修正为18岁,爰将本办法涉及民法成年年龄者,修正为“成年”,俾利新制规定顺行,以资妥适。 一、为配合民法成年年龄由20岁修正为18岁,爰将第1项有关抚恤受益人申请及领受抚恤金权利要件之“未满20岁”修正为“未成年”,及截止要件之“满20岁”修正为“成年”,俾利新制顺利衔接,以资妥适;又考量本次修正发布条文施行前,已结婚之未成年人依民法第13条规定为有行为能力人,不因民法将成年年龄修正为18岁而受影响,爰增订第2项过渡规定,以保障其既有权益。(修正条文第12条) 二、配合民法总则施行法第3条之1设有2年缓冲期间之规定,以利政府机关及社会大众因应新制之实施,将本次修正发布条文施行日期订于112年1月1日
山线(高架延伸乌日段高架):路线长度3.7公里。 海线(大甲追分间双轨部分高架):路线长25.9公里。 本案于前瞻计划第1期编列0.05亿元,第2期编列0.1亿元,第3期编列0.3亿元,主要系为台中市政府之可行性研究核定后,续办综合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估等
一、为提升新北市特色商品及美食餐饮的商机,爰规划本次“2022新北特色商品暨美食名店征选计划”,借由征选活动及广宣行销等项目执行,期望透过广邀本市业者参与,投以多元适切性的资源,藉以提升品牌形象,并协助促进民众消费,助业者拓展市场商机。 资格审:(书面评审)111年8月11日。 初选:(专家评选)111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