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理由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我们敏捷国际公司拥有一支年轻化的团队,多年来一直为国内、外客户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方案。 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由直属海关进行审核验收。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12月26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出台,界定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失信行为,以隐瞒、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公租房或租赁补贴等5种严重失信行为,一旦认定将受到联合惩戒。 目前,我省有约51万套公租房,90%以上已分配,大部分公租房家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但随着公租房规模扩大,少数家庭出现伪造证明材料、违规转租公租房、长期拒缴租金等失信行为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报重点用能单位2020年能源审计情况和下达2021年能源审计计划的通知》,各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情况予以通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部署,加快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滨海新区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组织工作(下达计划、报告审核、结果通报等)由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1、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还要进行审核,有的地区是3年一审或是5年一审。审核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继续租住,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据房贷利率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其发展还会处于很好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