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理由
本会已受理成都佳益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德仲字第160号),现已组成由李健全担任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仲裁庭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上述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鉴于某公司(下称“投标人”)拟于2016年11月25日参与秦皇岛市火车站周边片区综合开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河北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130301S16021-07-19的秦皇岛火车站铁路建筑拆迁还建工程所需真石漆采购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的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 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 ¥20000.00元)的保函,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
1、实习生的工资纠纷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2、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三方协议或者是实习协议,由于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那么自然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实习协议是劳务合同,属于《民法》管理范畴,如 如果劳动仲裁以后公司不给补偿怎么办? 如果劳动仲裁以后公司不执行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23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回避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按照这一规定,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有很多的朋友,在创业的过程中因为管理不当,导致了创业公司破产倒闭。公司破产倒闭后,有的人会去走注销公司的途径,但是另一些人会不管不顾,这样你的公司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么注销公司和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呢?被吊销营业执照有哪些危害呢?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界面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核心内容:刑事代理,是指刑事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刑事申诉案件中的申诉人,依法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律师以外的其他公民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一名保安被公司辞退后提起诉讼,向对方索要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日前,红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发生的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一审判决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低工资差额、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及离职前一年的夜班津贴共计2.8万余元。 2010年8月中旬,市民沈某入职一家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时间为上12个小时休息24个小时,平均每月有10个夜班
按《隆昌市水务局 隆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隆昌市2018年度小微水惠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隆水发〔2018〕286 号)文件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村民民主议定,选择专业施工队伍承担隆昌市2018年度小微水惠民工程建设任务,现受湖潭沟村村民委员会、金盆寺村村民委员会、高屋村村村民委员会、吴家祠村村民委员会、天宝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隆昌市2018年度小微水惠民工程。 建设时间:拟于2019年5月,2019年7月31日前竣工
职场上,女性员工因为怀孕、生产而被迫离职的事件,时有所闻,尤其近两年经济不景气,孕妇更是成为企业精简人事的首要对象,其实,这不但非常不公平,而且也是违法的。 如果女性员工因怀孕而被迫离职,就构成“性别上的就业歧视”,因为在就业服务法第五条的规定中:“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性别、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份为由,予以歧视。”因此,公司不但不能因为怀孕解雇女性员工,也必须给付应得的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