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机关
q1:为利防疫及救灾之需要,是否可以管制特定路段之交通
Q1:为利防疫及救灾之需要,是否可以管制特定路段之交通?限制仅特定车辆及人员出入? A1: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公路或警察机关于必要时,得以公告管制特定区域之交通,指定某线道路或某线道路区段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通行。 Q2:不配合检疫单位必要检疫措施,或对防疫作为有拒绝、规避、防碍(如蓄意咳嗽等)是否有罚责? A2: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入境旅客应诚实配合检疫单位填报及缴交相关资料,并配合必要检疫措施,如有填写不实或其他拒绝、规避、妨碍(如蓄意咳嗽等)之行为者,将依妨害公务及传染病防治法处最高15万元罚锾。
本办法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订
本办法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罚锾收入分配及运用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章之罚锾,经处罚机关收缴后,分配比例如下: (二)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处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