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1、诈骗罪立案标准1、诈骗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即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十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殊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而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一)当事人对高等法院之第二审或第一审判决有不服者,得上诉于第三审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六条所列各罪案件,经第二审判决者,不得上诉于第三审法院。) (二)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为被告利益独立上诉,第二审之代理人或辩护人得为被告利益上诉
最近,你们在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中提出:对过去已减为有期徒刑的原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由于当时减刑幅度较小,与《联合通知》规定的幅度相比,悬殊很大。为了体现党的劳改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对这部分犯人是否也应该按照《联合通知》的规定精神予以减刑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原则上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对过去已减为有期徒刑的原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现在继续表现好的,可以按照《联合通知》的规定精神再次予以减刑
2022年8月5日10时许,石家庄市长安区发生一起严重刑事案件,致2人死亡,1人受伤。案发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命案侦办机制,当日12时许将犯罪嫌疑人杨某业(男,50岁,河北辛集市人)抓获。 经侦查查明:2000年,杨某业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在石家庄监狱服刑,后减刑为有期徒刑20年,2020年刑满释放
芜湖律师电话?安徽芜湖律师事务所哪里便宜? 沈楚雄律师说法: 芜湖律师电话?安徽芜湖律师事务所哪里便宜?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芜湖律师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芜湖刑辩事律师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又一加拿大籍被告涉毒被判死刑 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天(8月7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叶建辉(加拿大)和卢汉昌等六名被告人运输、制造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卢汉昌因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他四名被告因运输、制造毒品和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所有个人财产或罚款被没收。 据了解,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叶建辉、卢汉昌与其他人合谋制造、运输毒品。公安机关在被告存放毒品的房间内查获217.97公斤含二亚甲基双氧***的白色晶体,并在卢汉昌等人随身携带的袋子和住所内查获9.84克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