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湘西生活网9月2日讯:湘西永顺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副所长刘仕飞
湘西生活网9月2日讯:湘西永顺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副所长刘仕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刘仕飞在担任永顺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副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刘仕飞身为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永顺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刘仕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