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税
本处自处长下设副处长、主任秘书、专门委员,设有企划服务科、土地税科、房屋税科、消费税科、法务科、资讯科等6科,行政室、会计室、人事室、政风室等4室及板桥、三莺、三重、中和、新庄、新店、淡水、汐止、瑞芳、林口等10个分处。 企划服务科 科长 赖香君 企划研考、纳税服务、租税教育及法令宣导。 消费税科 科长 张雅琪 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印花税之稽征
张贴者:2013年3月25日 下午6:22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3月25日 下午6:23 ]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102年使用牌照税,将于102年4月1日开征,缴纳期限至102年4月30日截止,请纳税义务人于期限内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使用牌照税之缴款书,除委托监理机关代征之直辖市及县市,由监理机关邮寄纳税义务人外,均由地方税稽征机关自行填发邮寄纳税义务人。为利税款缴纳,财政部提供多元化缴税管道,纳税义务人可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除外)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额在新台币2万元以下者,可到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以现金缴纳;也可以透过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电话语音转账、芯片金融卡互联网转账、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互联网转账等方式进行缴税
111年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国语版) 111年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台语版) 111年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客语版) 111年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英语版) 国税税务信箱(所得税、营业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俗称奢侈税)、遗赠税......等) 总处地址:100009台北市中正区北平东路7之2号[地图] 国税与地方税免付费电话:0800-000-321(限办公时间提供服务)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服务柜台服务时间:上午8:30~下午5:30
“澎湖县税捐稽征所”成立于民国35年(1946)3月,受省府财政厅指挥监督及县府财政科指导,掌理税捐稽征业务,同年12月扩编为澎湖县税捐稽征处。民国38年(1949)因为澎湖地理环境特殊,工商业发展缓慢,税源有限,将税捐稽征处撤销,业务并入县府财政科。民国52年(1963)7月1日,又设立新制的澎湖县税捐稽征处,办公处暂时设在中华路,民国54年(1965)4月14日才在治平路17-1号兴建办公厅舍
101.06.13-发布“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电动大客车及货车马达马力约当排气量表” 张贴者:2012年6月13日 下午5:48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2年6月13日 下午5:49 ]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为鼓励使用低污染车辆,达成节能减碳、环境永续及电动车产业发展等政策目标,使用牌照税法第5条第2项增订“直辖市及县(市)政府于本项规定生效日起3年内,得对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电动汽车免征使用牌照税,并报财政部备查。”规定,业经 总统于101年1月4日公布,自同年月6日生效。目前已有台北市等20个县市依据该规定,订定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电动汽车免征使用牌照税,并经财政部同意备查
近日因新型冠状肺炎所带来的产业冲击,交通部对此提出方案来纾困,并在今(13日)提出相关报告,共分成三阶段,包括立即纾困观光业与交通业、观光业复苏与振兴方案以及配合行政院进行检讨的观光升级与转型前瞻计划 运输业的纾困方案采取“109年汽车燃料使用费与牌照税补贴50%”、“补贴航空业及机场业者降落费、土地租金、房屋及机库使用费”,另外由于小三通暂缓,因此也补贴“海运业者小三通及两岸客运航线停航期间维持之基本费用”,以及“国际邮轮在台代理所要支付的票务场地租金”等措施,总计补助98.3亿元 观光业的部分将会有“融资周转贷款协助、利息补贴12亿元”,以及“旅行业接待大陆旅行团提前离境的补助”、“旅行业停止出入团补助”等纾困方案总计约44亿元。 观光产业复苏与振兴方面,交通部筹编约54.5亿元,包括“国内旅游复苏计划”、“补助地方政府提案观光亮点活动”、“国际邮轮复苏计划”等,交通部盼以这些计划来推动国内旅游,并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观光产业提升竞争力。 观光升级与转型前瞻计划则有“建设国际级景区及转型升级计划”、“打造主题旅游年”、以及推动“智慧观光”,投入经费约300亿元,将在行政院检讨前瞻计划2.0时提出
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使用牌照税法修正案”,将电动汽车免征期限延长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把电动机车纳入适用范围,同时放宽立案社福团体和机构使用交通工具免征使用牌照税规范。 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将电动汽车牌照税免征期限延长到2021年底,并把电动机车纳入适用范围。(资料照) 为鼓励民众使用低污染车辆,扶植国内电动车相关产业与实现绿能科技创新产业愿景,修正案延长电动汽车免征期限至二○二一年底,并增订电动机车于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免征使用牌照税
花莲县地方税务局表示,近来常有民众来电或亲临该局服务柜台询问或要求补发汽车燃料使用费缴款书,以为汽车燃料使用费的主管机关是税捐稽征机关,或误以为该局重复寄发缴款书。 该局特别提出说明,使用牌照税与汽车燃料使用费性质并不相同,使用牌照税是税捐,主管机关是税捐稽征机关,开征期间是每年的4月份(营业用车辆分二期开征,每年4月及10月份),该局特提醒汽车及151cc以上的机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果您的使用牌照税尚未缴纳,可就近向车籍所在地稽征机关或监理所(站)申请补发。而汽车燃料使用费是每年7月由监理机关依据公路法第27条规定开征,作为公路的养护、修建以及安全管理等用途,属于行政规费
持有驾照的身障者林爸爸来电询问,近日以儿子名下车辆,办理身心障碍者免征使用牌照税,为何税捐稽征机关却以其本身拥有驾驶执照,而无法适用免税? 台南市政府财政税务局表示,身心障碍者如持有驾驶执照,车主须为身心障碍者本人;另因身心障碍状况无法取得驾驶执照,可以自己、配偶或同一户籍二亲等以内亲属的车辆提出申请,每一身心障碍者以一辆为限。 因此,林爸爸如欲符合免税规定,可将儿子的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以自己名义免税;或者经评估自己年迈身心不适合开车,可考虑取消驾驶执照,以儿子名义申请免税,财税局贴心提醒,要留意两人必须同一个户籍喔。
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强力执行滞欠酒(毒)驾罚锾案件,新北市1名53岁苏姓男子,因拒绝酒测遭裁罚新台币18万元,连同税捐、健保费、交通及环保违规等罚锾、机车燃料使用费等共约22万余元,全都未缴。新北分署表示,书记官准备登门张贴封条查封房屋前,苏男的哥哥担心与弟弟同住的母亲会受到惊吓,急忙先行到新北分署代为缴清全部欠款。 新北分署表示,苏姓男子于去年1月14日晚上8时45分许骑机车,经过新北市板桥区长江路1段一带,因拒绝酒测遭裁罚18万元,虽办理分期缴纳,但仅缴纳部分金额,还积欠15万8600元,去年1月底被移送新北分署执行